婆媳問題爆衝突!新婚半年後妻消失11年 悲催男靠法院解套
婆媳問題爆衝突!新婚半年後妻消失11年,悲催男靠法院解套,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十多年前迎娶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原以爲是幸福起點,不料,婚後爭執不斷,甚至因婆媳問題與生活習慣衝突導致關係急速惡化。小萱婚後僅短短數月便籤下離婚協議書,隨即返回大陸至今11年未再回臺,形同人間蒸發。阿國無奈之下,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定婚姻已無回覆可能,准予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國與小萱於2013年結婚,兩人婚後並未育有子女。小萱於2014年初來臺同住,但阿國很快發現,對方在婚前竟謊報出生年份,誤導他信任進而結婚,令他心生不滿。再加上生活差異與婆媳摩擦,夫妻爭執頻繁,家庭氣氛緊繃。小萱甚至多次對阿國的母親大聲吵嚷,拒絕下廚料理家務,使得雙方嫌隙日深。
到了2014年年中,雙方終於簽下離婚協議書,小萱3天后便搭機返回大陸,離開臺灣後再無音訊。阿國強調,雖然有簽署協議,但依法仍需雙方共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才具法律效力。如今小萱離境約過11年,既不返臺,也明言無意繼續婚姻,導致離婚程序無法完成。
法官調閱移民署入出境紀錄,確認小萱在離境後便未曾再入境,且完全失去聯繫。法官認爲,夫妻若要維持婚姻,必須建立在共同生活與互相扶持的基礎上,但小萱長期未與阿國同住,顯然無意繼續維繫關係,婚姻已出現重大破綻,無回覆之可能。
法官考量,小萱雖經法院合法通知,卻未出庭應訊,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法官認定,婚姻經營需雙方努力,若一方徹底抽身不再回頭,已喪失婚姻應有的誠摯與互愛,任何人處於同樣境況,都將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因此,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宣告兩人婚姻關係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