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正妹酒後遭3人輪流性侵 對2惡狼索賠獲賠300萬
屏東一名正妹A女因到王姓男友人家中與黃男、楊男3人共同飲酒,因不勝酒力在牀上休息,竟遭3人輪流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一名正妹A女因到王姓男友人家中與黃男、楊男3人共同飲酒,因不勝酒力在牀上休息,竟遭3人輪流性侵得逞,3名惡狼因共同性侵遭法院判刑,A女因此對黃男、楊男提起民事損害賠償400萬,經屏東地院審理後,判處黃男及楊男連帶賠償被害人3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112年6月27日凌晨,被害人與黃男、楊男及另一名共犯王男在屏東王男住處飲酒後,因不勝酒力在牀上休息,不料竟遭3人輪流性侵。
被害人雖極力反抗、哭喊拒絕,但仍遭王男強壓頭部逼迫口交,隨後更被褪去衣物性侵。王男得逞後,黃男接着上前,趁被害人無力反抗時性侵得逞;而楊男則以性器摩擦被害人陰道口,剛好A女男友發微信聯絡,楊男始罷手,A女方得脫困,並於當日報警。
本案刑事部分,屏東地院今年1月已判決黃男、楊男、王男分別遭判9年10月及7年6月、8年重刑,目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中。而民事賠償部分,被害人主張身心受創,向黃男、楊男兩名被告求償400萬元。
法院審酌雙方經濟狀況,被害人月薪約3萬元,而黃男、楊男均爲水電工,收入相近,最終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爲合理金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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