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足抽血研究「非醫療行爲」 醫師公會提5點聲明:強烈反對
▲立委陳培瑜踢爆臺師大女足隊遭強迫抽血。(圖/翻攝自立法院議事直播)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爆「抽血換學分」醜聞,甚至有非醫事人員執行抽血爭議。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17)日發佈5點聲明譴責違反人體研究倫理與非法抽血行爲,呼籲政府徹查並強化監管制度,應加強倫理審查委員會(IRB)制度運作監督、建立高風險研究預警與落實實地查覈機制。
衛福部曾函釋指研究計劃人體抽血「非屬醫療行爲」,值得注意的是,公會在聲明中表達強烈反對立場,指抽血屬於具侵入性的醫療專業操作,並不因是否涉及疾病診斷而有不同,本應由具醫療專業資格人員執行。
以下爲聲明全文:
近日發生大學教師以學分威脅要求學生配合參與研究接受抽血事件,嚴重違反研究與醫療法規及倫理,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本會)予以嚴正譴責,並聲明如下:
一、 嚴正譴責違反研究倫理與人權之行爲
據報導本事件中,研究計劃涉及受試學生連續多日多次抽血,不論計劃設計與執行,都存在重大倫理瑕疵與違法疑慮,不但可能嚴重違反《人體研究法》關於受試者自主權、完整揭露資訊與研究計劃最小傷害原則,更有違現代研究倫理之基本要求。本會對此予以嚴厲譴責外,對於校方僅以該師表達悔意未予適當處置感到失望。目前許多非醫學院校的研究者,於《人體研究法》施行後,對於研究倫理與人權尊重之觀念仍然嚴重缺乏,實應就研究倫理之教育訓練進行加強。
二、對於研究倫理審查會是否失職應進行調查
除研究者之責任外,倫理審查委員會(IRB)是否確實進行審查亦有疑慮。學生於研究中屬於易受傷害族羣,本就易因師生的權勢關係妨害受試者自主權之行使,需要格外嚴格檢視與保護,確保受試者之最小傷害原則之落實。本案若系依據研究計劃內容執行,即爲對於研究計劃審查之重大瑕疵;若主持人未依經審查通過之計劃內容執行,亦爲監督之不周,在在顯示IRB未盡其職責。
本會呼籲各研究單位應全面檢討其研究倫理審查機制,強化IRB功能;若該校IRB於本案未盡審查監督之責,亦應依據《人體研究法》等相關法令進行究責。
三、強烈反對非專業人員執行侵入性醫療操作
本事件中更涉及「非醫療專業人員爲受試者抽血」之情節,已超越學術研究界限,屬於非法執行醫療行爲範疇。抽血屬於具侵入性之醫療專業操作,並不因是否涉及疾病診斷而有性質之不同,本應由具醫療專業資格人員執行,任何非經醫療專業訓練之人員均不應執行,本會對於部份論者認爲抽血若僅爲研究而不涉及診斷治療,即不屬於醫療行爲或醫療輔助行爲之意見,表達強烈反對之立場。
本研究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抽血或相類之醫療行爲,明顯違反《醫師法》第28條關於密醫罪以及其他醫事人員法規之規定,不僅涉及醫療刑事責任,更可能對受試者造成血管損傷、感染、甚至長期健康後遺症,絕對不可寬容。
四、守護受試者尊嚴,捍衛基本人身安全
本會再次重申:人體研究必須建立在尊重自主、不傷害、公平正義與行善等醫學倫理四原則之基礎上才能執行。無論研究目的如何,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受試者個人造成不合理之身體傷害、精神施壓或脅迫參與。教育機構與研究主持人必須自我約束,將受試者視爲研究的合作伙伴,而非實驗品,更不可做爲學生權益的利益交換工具,即便犧牲研究計劃,仍應以保障受試者權益與尊嚴作爲首要責任。
五、呼籲政府徹查並強化監管制度
對於本事件涉及之違法與不當行爲,本會除認同與感謝卓院長榮泰要求教育部、衛福部、國科會及檢調機關進行全面調查,依法追究所有行政與刑事在內之法律責任。同時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倫理審查委員會(IRB)制度運作之監督、建立高風險研究預警與落實實地查覈機制、推動醫學與非醫學院校研究倫理教育常態化。
醫學研究的發展應以保障人性尊嚴與安全爲核心價值。任何藉學術名義對於受試者進行侵害行爲者,皆不被允許,且應受到社會與法制的共同制裁。本會將持續關注本案後續發展,並與各界攜手,守護公共信任與醫療倫理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