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撞核三廠大門!恆春鎮代會主席遭提起公訴:將發動連署抗議
核三廠日前發生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怒撞核三廠大門,警員還一度拔槍又插回槍套,但仍以手按住配槍保持警戒,屏東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將趙記明提起公訴。(資料畫面/羅琦文屏東傳真)
核三廠日前發生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怒撞核三廠大門,警員還一度拔槍又插回槍套,但仍以手按住配槍保持警戒,屏東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將趙記明提起公訴。(資料畫面/羅琦文屏東傳真)
核三廠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的2座冷卻水塔日前發生火警,疑因現場施工切割廢棄鐵材時不慎引起。(資料畫面/羅琦文屏東傳真)
位於屏東恆春的核三廠6日發生火警,恆春鎮代表會主席趙記明欲進入廠內瞭解狀況受阻,怒罵廠方未在第一時間對外通報及說明,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駐警還一度拔槍,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8月以上刑度。趙記明表示,核三廠瞧不起恆春人,他會發動連署抗議。
屏東地檢署表示,趙記明在6日中午12時4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前往核三廠,向核三廠公關人員表示欲進入核三廠內視察火災現場狀況,核三廠公關人員表示,若欲進入核三廠仍需按照規定申請入場始得進入,趙記明嗆聲「你如果不讓我進去的話,我絕對撞」,此時現場已有保二總隊執勤員警駐守在覈三廠大門處,而趙記明竟直接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將鐵卷門撞壞,不過毀損部分核三廠並未提告。
屏檢指出,保二警員爲維護核三廠大門秩序,並避免趙記明其二次衝撞大門,立即上前制止,並以手指駕駛座喝令趙記明,但趙仍未下車,此時另一名警員一度拔槍並以手按住配槍保持警戒,同時喝令趙下車、將車輛倒退離開大門等語,警員上前打開車門欲將趙拉下車,趙記明仍拒不下車,並再度開車朝員警及鐵卷門方向衝撞,還在車上手指警員,脅迫警員將槍放下、喝斥警員爲何要拔槍,以此脅迫方式妨害3名警員依法執行職務。
屏檢表示,審酌趙記明爲屏東縣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爲國家民意代表,對於核三廠是我國關鍵基礎設施,及核三廠駐守員警相關業務執掌應知之甚詳,本應理性問政,透過正當法律程序及相關法定職權,在合乎法律之前提下,充分展現表意自由以解決問題,竟舍此不爲,以衝撞大門之方式妨害員警執行公務,且上開犯罪行爲經媒體迅速傳播,造成輿論譁然,對整體社會造成極大之影響,犯罪情節實屬嚴重,爲避免衍生模仿效應,兼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請求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8月以上之刑度,方屬罪責相當,以維法紀。
對於被屏東地檢署依妨害公務起訴,趙記明表示,他有公職在身,背後有很大的民意壓力,核三廠廠對火警的處理方式沒事嗎?當時情況急迫,狀況又不明朗,發生火警的地方在管制區內,極具危險性,連墾丁所警員要進去也不行。
趙記明說,核三廠是財團法人,竟用公家的警察,他在衝撞大門的時候,警察還拔槍是什麼意思?12日廠區內又有狀況,如果不是他去挖出來,大家怎麼知道?核三廠瞧不起恆春人,他將發動連署抗議。
屏東縣消防局初步調查,該起火警是核三廠內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的2座冷卻水塔起火,疑似是現場施工切割廢棄鐵材時不慎引起,幸消防隊立即出2條水線降溫,現場雖有廢棄品燃燒,但無危險物品,消防隊在11時23分獲報緊急滅火後,於11時34分控制火勢,11時50分將火勢熄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