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偷腥共同友人 綠帽男怒分手!要討回隆乳費與房租卻敗訴

女友偷腥共同友人,綠帽男怒分手!要討回隆乳費與房租卻敗訴,判決理由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單親媽媽小萱(均化名)交往並同居,交往期間小萱向阿國告知有隆乳需求,阿國便借給小萱38萬元。不料,阿國卻發現,小萱與他們的共同友人發生性行爲,雙方因此而分手。而要求歸還借款時,卻遭到小萱拒絕,阿國因此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當時念在2人是男女朋友,並且關係親密,小萱還有一個未成孩子須照料,所以他一直並未催討該筆款項,然而雙方分手後,小萱也知道有返還義務,自然應當依法負返還責任。

而且2人同居期間,他向小萱表示可以共同合租當時承租的房屋,雙方各負擔一半的房租,減輕小萱的生活負擔,但小萱允諾並搬入租屋處後,卻因經常未外出工作、收入不穩,無力支付約定的半數租金,便由他代爲支付,小萱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免予支付租金的利益,導致他受有損害,自應依法返還租金24萬2000元。

另外,同住期間家中電視出現黑直條、藍斑,導致報廢無法觀看,沙發、電毯、地毯有污損、破壞的情況,讓他須另外花費清潔,這些在2人未分手前從未發生,可推論是小萱在分手後有所不甘刻意破壞,自應依法賠償2萬5499元。

小萱辯稱,當時是阿國有意追求便表示,她與未成年孩子可以搬去一起住,而且不必負擔任何房租,她爲減輕生活負擔就答應,同住期間她也會負擔阿國部分生活費用,照顧阿國生活起居,作爲寄人籬下的報答。

後來阿國爲了取得她的芳心,就說可以無償贊助她去做醫美手術,並自願簽署醫美的分期付款買賣申請書暨約定書、商品(或服務、課程)收取確認書,自願爲她負擔醫美手術費用。

而且,同住期間阿國對她的孩子偶有欺凌情事,阿國也時常精神狀況不佳須她照顧,讓她心力交瘁,爲了保護孩子她纔會連夜搬離,之後結識其他友人交往。不料,阿國竟不斷向她索討自願無償負擔的費用,更污衊她損壞傢俱,傳送騷擾訊息至今,更曾在她的公司粉專公告有損她名譽的言論,還無端提起本件訴訟,使她不堪其擾。

法官審酌,阿國並未舉證證明,他與小萱之間的消費借貸契約、房屋租金的不當得利,也未舉證證明小萱有侵權行爲,導致他受有損害等。日前依宣判,阿國之請求,均爲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