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控嫩模毀名聲求償千萬 「波霸奶茶杯大亨」吞敗

怒控嫩模毀名聲求償千萬元,「波霸奶茶杯大亨」吞敗,法官判決理由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身價號稱破百億、旅美「波霸奶茶杯大亨」施宗明,因不滿與陳姓嫩模短暫交往期間砸下逾1億元卻遭分手,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反控女方「感情詐騙」與「毀損名譽」,但接連在法院吞敗。臺北地院近日再針對名譽權爭議作出判決,認爲陳女言論多有具體根據,屬可受公評評論,判陳女免賠,全案可上訴。

施宗明(又名俞宗明)現年55歲,是美國Lollicup與Karat公司創辦人,憑藉「波霸奶茶杯」打響名號,事業觸角跨足食品包裝與餐飲通路。在2022年底施透過友人介紹認識陳姓女子,雙方原以產品代言爲名建立合作關係,未料關係迅速升溫。

據瞭解,施主張,他從2023年7月起追求期間,陸續贈送陳女一輛價值逾200萬元的BMW轎車、另一輛價值約650萬元的保時捷休旅車,以及愛馬仕與香奈兒精品、鑽石珠寶與購屋頭期款,總值超過1.1億元。

豈料3個月後,陳女以「不當小三」爲由疏遠,要求分手,讓他懷疑遭遇「感情詐騙」,向檢方提起詐欺告訴,但被處分不起訴。之後轉提民事求償也遭法院駁回。

更令施憤怒的是,陳女去年2月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指控施曾於澳門趁她酒醉之際性交、持房卡擅自進入飯店房間,甚至提出所謂「5年性愛合約」要求,並隱瞞已婚身分。

媒體以「I奶茶大亨控詐騙女模駁交往:趁我酒醉性侵我」等標題報導,陳女也在個人社羣轉發並留言評論,引發輿論風波。施認爲此舉嚴重損害其名譽,進一步對陳女提告求償1000萬元。

然而,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陳女所指「趁機性交」、「侵入房間」、「性愛合約」及「隱瞞已婚」等內容,皆爲具體事實陳述,且有相關對話訊息佐證。施曾傳訊稱「澳門是我錯了,我只能說再次跟妳說對不起」、「上一次還是在妳不清醒的情況下」等語句,顯示其對相關情節有一定承認成分。

至於所謂「5年性愛合約」,法院指出,雖雙方對文件內容理解不同,但施提出給付1億元以維繫關係的提議,陳女主觀認定爲性交易形式的長期契約,亦屬可合理評論。侵入房間一事,陳女則稱施未經同意進入飯店房間,亦非無據空言。

法院另指出,施自認爲知名企業家,接受媒體採訪並主動對外公開雙方關係與細節,應屬公領域人物,對其私生活遭評論的忍受度應較一般人高。陳女言論乃爲自我澄清,並有憑據支持,屬於事實陳述與合理評論,無侵害名譽之虞。

此外,施先前提出的妨害名譽刑事告訴亦遭檢方不起訴處分。合併考量後,法官判決施請求不成立,陳女無須賠償。全案仍可依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