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迫撫養「智能障礙手足」 每月36K她崩潰:真的付不起

一名網友崩潰付不起手足一個月的長照費用3萬6千元。示意圖。圖/AI生成

臺灣進入老齡化社會,長照服務更加重要。不過日前有位女網友表示,他父母前年離婚,兩位手足都是智能不足,跟着爸爸住,現在要送安置,長期照顧服務一個月要3萬6千元,但費用已經超過她月薪一半了,社工要她不夠的錢去跟先生拿,讓原PO無奈表示「這都是正常程序嗎?」

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她爸爸從她小時候就沒有在工作,媽媽則是在做清潔工,月薪是2萬6千元,父母前年離婚,兩個手足都是智能不足,沒有工作能力,原本跟着爸爸住,現在因爲父母離婚,爸爸要搬出去住,手足得要送安置中心。

原PO表示「因爲我們家裡沒房子,都是租的,我已經結婚了,爸爸也沒有工作證明,證明自己可以租屋,所以手足一定要送安置,不能跟爸爸住,不然會流浪」,不過她苦惱表示「現在不論什麼方案,都一定有長照的3萬6千元費用要我負擔,但這筆費用已經超過我月薪一半了,我想問社工有沒有其他方式,社工只回應沒辦法,已經補助到最高了」,文末她無奈表示「社工還叫我不夠的錢跟先生拿,這都是正常程序嗎?我覺得好累」。

文章曝光後,有熱心網友解答「第一、父母離婚仍有扶養身障子女的義務,所以父母如果有所得收入,也要扶養身障子女;第二、社工說法並非正常程序,依扶養規定,配偶不須扶養配偶的兄弟姊妹;第三、妳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兄弟姊妹扶養義務,妳可主張扶養順位的規定,扶養配偶及父母爲順位第二,兄弟姊妹爲順位第四, 以及提出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例如須扶養未成年子女,法院會依照妳提出的具體主張、所得和財產情形做出較爲適當的判決,如果是免除扶養,妳就不需要扶養兄弟姊妹,如果是減輕扶養,通常扶養費是數千元;第四、請提供前面說的判決書給社工,並請社工將兩位兄弟姊妹改爲申請低收入戶公費安置方案」。

也有網友感嘆「生活在底層家庭已經很難翻身了,結果法律又強制把扶養責任攬在有生活能力的人身上,貧窮真的會階級複製,社會環境打擊你一次,當你要站起來時,法律又再打擊你一次」、「沒能力的父母還要生3個,其中2個小時還是智能不足,3個小孩都被父母害慘了」、「按照民法規定是要撫養手足沒錯,可是跟先生拿錢不是正常程序」、「只能斷聯跟脫產了,責任是妳父母的,不是妳的」、「妳爸媽還在,照顧的責任還是在他們身上」、「一堆人勸脫產、直接擺爛,但脫產完他(原PO)就沒辦法找正常非拿現金的工作,他現在好歹還有賺錢能力啊」、「強制撫養真的是垃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