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規蓋超商…不甩裁罰 地主判4月
對於農地違章變超商,新竹縣政府除了強制斷水斷電之外,也函送到新竹地檢署偵辦,此圖爲示意圖。圖/新竹縣府提供
過往農地違規的便利超商罰不怕,從裁罰到限期改善至少半年緩衝,有的甚至違規多年遭多次裁罰仍不理;去年起司法介入後,陸續出現違規超商熄燈潮,刑事懲戒讓部分商家主動關門,但也有地主被裁罰多次惡性不改,遭法官判刑。
新竹縣徐姓男子在湖口農業區的農地鋪水泥、搭建鐵皮建築後,跟超商業者簽訂十年租約,遭縣府農業處裁罰多次,但徐姓地主不甩裁罰,遭縣府函送地檢署法辦,新竹地檢署去年底現勘,確定超商違規營業起訴。法官審酌徐男雖坦承犯行,卻仍未恢復農業使用,最後判刑四個月。
無獨有偶,邱男與洪女在新竹縣的農地依相同模式,從二○一六年與便利商店簽訂十二年租約,接着增建作超商和倉庫使用,多次遭竹縣府裁罰仍繼續營業,縣府向檢方告發,法院分別判兩人徒刑四個月、二個月。
律師邱顯智表示,違反區域計劃法第廿二條,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限期恢復原狀,否則檢方可提起公訴,相關刑責可易科罰金,最高每案須繳交十八萬元。若法院不允許易科罰金或遇累犯,最重可加重刑期二分之一,被告將留下前科紀錄,具一定嚇阻力。
新竹縣府指出,縣府迄今查處六十五件、裁罰三十九件,其中廿二件「累犯」已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將持續會勘與查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