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預告放寬住宅補貼門檻 調整各縣市家庭年所得
內政部2日預告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資料照片
內政部2日預告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調整各縣市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不動產及動產限額,提高部分地區民衆的申請門檻,使更多符合實際生活狀況的家庭能受惠,減輕購屋族的經濟壓力。其中,北市家庭年所得上限由164萬元調升至18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上限也由68,772元調高至71,327元。
內政部表示,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自2017年5月底發佈施行後已歷經七次修正。這次修正主要是配合2025年度住宅補貼之受理申請,依中央與各直轄市社政主管機關發佈的2025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動產及不動產金額,調整申請人之所得及財產限額,以有效運用補貼資源,落實申請人所得查覈。
內政部2日預告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圖/內政部提供
六都方面,臺北市的家庭年所得上限從164萬元調升至18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上限也由68,772元調高至71,327元;新北市的家庭年所得上限則由137萬元調升至144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上限也由57,400元調高至59,150元。
而桃園市家庭年所得則從136萬元調升至146萬元、高於新北,而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上限爲55,920元升至58,688元。臺中市家庭年所得則從124萬元調升至135萬元,每人平均月收上限是54,313元升至56,270元。
臺南市家庭年所得由106萬元升至113萬元,每人平均月收從49,805元調高爲54,303元;高雄市家庭年所得由117萬元升至128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則是從50,467元升至56,140元。
至於金門縣及連江縣的家庭年所得則從103萬元升至11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從47,786元升至50,194元。其餘非直轄市之縣市的家庭年所得也是從103萬元升至110萬元,但每人沒月平均所得則是49,805元調高至54,3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