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要求按出資比例與前女友分割房產,女子強勢迴應:想白嫖沒門
“你要按出資比例分割,豈不是白嫖?”,男子出70萬與女友共同購買了一套價值140餘萬元的二手房,並登記在女友名下,同居10年後分手。隨後,女友將房子賣了530萬元,分割房產時,只願意給男友70萬元,男友不服,一紙訴狀將女友告上法庭。
小南和小莉是一對大學情侶,小南比女友大一屆。當年迎接新生時,小南一眼就看中了人羣中漂亮的小莉,殷勤地把小師妹的行李箱拉到自己手上,並順利地留下了聯繫方式。
畢業後,小南在本市找了一份滿意的工作,一邊安心打工,一邊陪伴女友讀書。
在小莉畢業前,雙方父母見了一面,對兩個孩子都比較滿意,可是,曉莉的母親卻提出,自己家的是獨生女,從小嬌生慣養的,沒有吃過苦。
出來工作後,如果繼續跟小南住出租屋,是不行的,必須買一套房子。
購房款,可以雙方承擔。
小南父親一聽,覺得未來親家說的有道理,反正遲早要買房的。
小兩口拿到了“聖旨”,樂開了花,於是連着逛了幾個樓盤,最終敲定一套二手房。位於市中心,小區環境宜人,總價143萬元。
小莉家出了73.8萬元,小南家補了剩下的70萬。並說好,結婚前,由男方負責裝修和買家電等費用。
於是,小莉一畢業,就安心地搬進了自己的房子里居住。
兩人過着一起煮飯、一起追劇,晚上並肩數星星的日子。
因爲是熱戀期,兩個人也是奔着結婚去的,所以,當時雙方父母都沒有想太多,既然女方出了大部分的錢,房子登記在了小莉名下。
關於房子的任何歸屬,都沒有簽訂協議。
可惜,事與願違,兩個年輕人在同一個屋檐下相處久了,各種矛盾就產生了。
小南天生節儉,過日子喜歡省着花錢,對未來有自己的規劃,加上買房的錢,是父親出的。
看着年邁的父母,他不想讓二老爲了自己吃苦耐勞,於是平時過日子,能省則省。
而小莉,家庭條件優越,是父母的嬌嬌女,從小寵到大,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家務一點不會做。
在學校還好,住集體宿舍,自己不幹,沒有人幫忙。
現在有了小南,天天跟着她屁股後面收拾,她也就暴露了本性。
好吃懶做、喜歡享受,花錢大手大腳。
一天兩天還好,小南也願意哄着她,可是日子久了,小南漸漸脾氣也不好了。
多次勸說無效,終於爆發了一場激烈的爭吵。
之後,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兩人一氣之下,分了手。
小南搬離了房子,去了單位宿舍。
沒幾天,小莉又覺得少了小南不行,於是低頭認錯,又重歸於好。
兩個人就這麼反反覆覆地鬧,一拖好幾年,最後,對這段感情都失去了耐心,終於下定決心,分道揚鑣。
事後,小莉兜兜轉轉地,談了幾次短暫的戀愛,都沒有結果。
加上工作一直不是很順利,職位得不到提升,人也越來越迷茫。
失意的小莉想回到父母身邊,這套房子也就需要轉手處理。
然而,十年前的房價,放到今天,自然翻了幾倍。
小莉通過中介放盤,賣出了530萬的鉅額。
這天,小南正巧路過中介公司,看到上面的一套房子圖片十分眼熟,他湊上去一看,果然是自己出資的房子,上面赫然印着“已售”兩個字,他緊忙進店,找工作人員確認了售房金額後,打通了小莉的電話。
小莉承認房子已經出售,也認可了房價,但是,她只願意支付小南70萬元的購房款。
小南原本就一肚子氣,這回更是不肯退讓,堅持要按出資比例分割。
雙方爭執不下,連父母都驚動了。於是,小南只能一紙訴訟,把小莉告上了法庭。
在辯護中,小莉堅持認爲,兩人只是同居關係,而且房子本來就是自己名下財產,憑什麼要分一半給小南。
她說:“當初是爲了跟我結婚,他們家纔出手大方,本來他們家境一般,我們家還出了大頭。現在看到賺錢了,就想分一杯羹!”
因此,她覺得,當初小南父親的70萬,其實更多的是爲了讓她能安心與兒子談戀愛,屬於贈予。
自己現在願意將70萬退回,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原本覺得自己句句在理的小莉,很快被現實扇了一耳光。
法院採納了小南的證詞,判定兩人對房屋的共同所有權。
因爲買房是建立在正常的交往中,並且有同居的事實爲基礎。
是雙方父母給子女準備的婚房,因此屬於共有財產。
所以,小莉的售房款,理應按照當初購房比例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小南理應得到屬於他的48.68%,258萬元。
輸了官司的小莉,氣急敗壞地把這事公佈了出來,想利用輿論的壓力。
有的網友說,小南確實賺到了,因爲房產證是女方的名字,他憑什麼白嫖這麼多錢。
也有人說,當初畢竟是雙方父母出的血汗錢,小南現在分了一半,也是理所應當的。
在金錢與愛情的交織中,我們或許可以爭取公平,但真正失去的,卻是那些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溫情與記憶。
這個事件裡,沒有真正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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