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魚池鄉長「垃圾丟清潔隊」15萬交保!劉啓帆:若涉貪當場收押

▲南投縣魚池鄉長劉啓帆涉貪,檢方訊後以15萬元交保 。(圖/翻攝劉啓帆臉書,下同)

記者高堂堯、閔文昱/南投報導

南投縣魚池鄉長劉啓帆近日遭人檢舉,利用職權派人將自家經營飯店的垃圾運至魚池鄉所公所清潔隊棄置。檢調接獲檢舉後,隨即展開調查約談,並傳喚劉啓帆、飯店負責人劉妻到案說明,訊後分別15萬元、10萬元交保。對此,劉啓帆也發佈聲明喊冤,強調「若涉及貪污,一定當場收押」!

近日有民衆檢舉,劉啓帆涉嫌利用鄉長職權,派人將龍江大飯店、碼頭水沙蓮飯店的垃圾,載運至魚池鄉所公所清潔隊棄置。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餐廳、工廠、旅館和醫院所產生的事業廢棄物,不能交給縣市環保局及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處理,必需委請合法的廢棄物清運公司協助處理。

全案目前由南投地檢署偵辦中,劉啓帆及其妻施怡真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訊後劉啓帆15萬元交保、施怡真10萬交保。

劉啓帆今(3日)晚間表示,所有飯店、餐廳的垃圾魚池公所清潔隊都會清運,長期以來蕭規曹隨,並非只收自家飯店的垃圾,「若涉及貪污,一定當場收押」!縣府曾來函,垃圾車清運過程中,不得拒收民衆丟棄的垃圾,且《廢清法》對事業廢棄物的認定模糊,畢竟日月潭是住商混合區,垃圾車可能誤收事業廢棄物,也沒有規定垃圾不能跨區丟,纔將水裡的垃圾順手載回魚池丟。

劉啓帆指出,過去魚池鄉很多業者,也自己載垃圾去魚池鄉清潔隊丟棄,其他鄉鎮市也有類似狀況,由於鄉鎮市公所的角色無法開罰,清潔隊人員只能勸導,若縣府派員稽查,鄉公所一定會配合處理,希望南投縣政府提出具體解決辦法,才能避免類似狀況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