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散佈「臺中普發4萬」裁定不罰 區公所迴應了

男子發佈「臺中普發四萬」遭送辦,裁定不罰,區公所最新迴應曝。(林弘笙攝)

今年7月28日,臺中陳姓男子於社羣軟體Threads,發佈「臺中普發四萬」的不實內容,遭南區區公所報案,表示散佈「假消息」,臺中市府更在官網宣傳此爲「假消息」,並寫出罰則;臺中地院認爲,陳男行爲是公共議題討論,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南區區公所表示尊重法官裁定。

據瞭解,南區區公所接獲民衆詢問,「普發4萬」的真實性,有人在羣組分享,以臺中市長盧秀燕爲背景的宣傳圖,內容爲「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臺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南區區公所認爲普發四萬圖片,爲不實消息,因此向警方報案。市府更在官網,呼籲民衆切勿轉傳、散佈或分享來源不明的訊息與圖卡,輕則處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重則恐觸犯刑法提醒民衆。

警方調查後指出,今年7月28日,陳姓男子於社羣軟體Threads,發佈「臺中普發四萬」的假消息。因散播不實謠言,造成民衆詢問公所,進而影響公共安寧,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陳男移送臺中地院裁處。

臺中地方法院審理表示,檢方指控陳男張貼相關貼文,造成臺中市政府及各區公所陸續接到民衆詢問是否真的有該項政策,進而影響公共安寧。陳男否認違法,稱自己只是表達支持意見,因爲市長盧秀燕過去曾表態贊成中央普發1萬元,既然市府有稅收超徵,建議普發現金給市民也屬合理討論。

法院認定,陳男的發文內容,主要是針對「盧秀燕支持中央普發1萬元」的公共議題提出個人觀點,屬於善意的意見表達與公共討論,並沒有捏造或散佈不實訊息,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法官進一步指出,雖然陳男的貼文引發部分民衆向市府與區公所查詢政策內容,但這僅是民衆對消息的關心與求證,並不代表社會因此出現恐慌或不安。

對此南區區長李美麗表示,公所尊重法官裁定不罰;貼文使用了市長照片與市府風格圖卡,導致不少民衆誤以爲真,詢問當地裡長「普發四萬」是否爲真,更打電話或到公所查證,里長及區公所不堪其擾,造成基層作業的困擾,公所因此上報市府。強調網路傳播速度極快,涉及政策或公共資源分配等議題,宣傳圖卡皆經正式程序發佈,民衆若看到類似資訊,應以市府公告或正式新聞稿爲準,但仍提醒大家網路訊息需查證,避免誤信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