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普發4萬假訊息案 法院裁定不罰!市府迴應了
綠營臺中市議員在議會指,法院已認證非謠言。(馮惠宜攝)
臺中市府稱網傳「普發4萬」圖卡是假訊息,除報警法辦民衆還羅列罰則;但法院認定該文是就公共議題討論,屬言論自由,裁定不罰。(翻攝自臺中市府官網)
臺中陳姓男子在Threads上張貼臺中市長盧秀燕爲背景,寫有「每人普發4萬」內容,經臺中南區區公所向警方報案散佈假訊息送辦,但臺中地院認爲,陳男是就公共議題討論屬「言論自由」而無散佈謠言,裁定他不罰;對此裁決市府迴應,遵重司法判決,將不提抗告。
陳男今年7月28日在Threads以個人帳號,張貼臺中市長盧秀燕照片爲背景,內容爲「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臺中市超徵120億元,學者促還富於民」的不實貼文,以陳男散佈謠言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臺中地方法院裁處。
中院法官審酌,陳男的發文是就臺中市長盧秀燕同意中央普發1萬元的公共議題提出個人意見,其主張也是就公共議題所爲的善意發表意見,提出公共討論,並無散佈謠言可言,因而裁定不罰,本案仍可提抗告。
對此,市府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因網路傳播速度極快,涉及政府政策或公共資源分配等議題,提醒民衆以官方公告或正式新聞稿爲準,避免誤導大衆造成誤解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