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模騙婚富家女!婚後4天就落跑 還討8萬「離職費」

臺中市一名富家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模,兩人交往後,男模承諾婚後不再從事男模工作,富家女信以爲真,兩人於去年10月7日登記結婚。不料婚後才4天,男模就離家出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中市一名富家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模,兩人交往後,男模承諾婚後不再從事男模工作,富家女信以爲真,兩人於去年10月7日登記結婚。不料婚後才4天,男模就離家出走,還封鎖富家女的所有聯絡方式。更誇張的是,男模後來還主動聯繫富家女,要求支付8萬元「離職費」,才願意離開男模行業,富家女照做後,男模卻再度神隱。富家女心灰意冷之下,向法院訴請離婚。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男模婚後行徑離譜,婚姻關係已無法維持,判準離婚。

根據判決書指出,富家女小美(化名)與男模阿德(化名)於去年9月6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交往後富家女才知道男友是男模,但在男模承諾婚後不再從事男模工作後,兩人於去年10月7日登記結婚,富家女還支付押金承租臺中市市政北一路的房屋作爲兩人愛巢。

不料婚後才4天,兩人就因細故發生口角,男模竟離家出走,還躲避富家女的聯繫。去年10月18日男模曾返家,要求到富家女家經營的公司任職,但到職第二天就無故離開公司,還封鎖富家女的通訊帳號。富家女於去年10月28日委請律師發函請求男模出面協商離婚事宜,但男模置之不理。

更令人心寒的是,去年10月31日強臺來襲,家中窗戶被強風吹破,男模仍未返家,獨留富家女在家中害怕無助。男模於去年11月2日又主動聯繫富家女,承諾只要再給8萬元,就不做男模工作,富家女於當天分兩筆各4萬元匯款後,男模卻未離職,還在去年11月5日再度不告而別,至今未再聯繫。

富家女指控,男模還偷錄她手機內與第三人的對話及照片,對她提出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只爲了取得金錢,根本無意維持婚姻。且在她因憂鬱症復發,於今年5月輕生住院期間,男模從未關心,反而在外違法販賣煙彈、毆打他人成傷,兩人價值觀差異極大,已無互信基礎。

臺中地方法院審理時,男模未到場也未提出任何聲明。法官調閱相關事證後認爲,兩造婚後不到1個月男模即離家,分居近1年期間毫無互動,男模甚至在富家女輕生病危時都未探視,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判準離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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