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勤工作多器官衰竭 老婆竟落跑!洗腎男求離婚討贍養費

辛勤工作多器官衰竭,老婆竟然落跑!洗腎男求離婚討贍養費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在2003年結婚,並育有2名孩子,但阿國控訴,他因長期辛苦工作,在2014年因多器官衰竭,經診治後開始洗腎,無法再工作賺錢,小萱也對他漸無感情,甚至要求解除保險契約,將解約金40多萬元交給她使用。不料,小萱卻在2024年初不告而別,不滿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阿國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小萱當年不僅從不透露工作地點、僱主及月薪,他僅知小萱有投資股票及其他不明標的,但是無力阻擋。雙方雖不會爭吵,但小萱認爲個人發展受到他拖累,2024年3月不告而別,離家出走。

阿國指出,他現在也不知道小萱的住處、工作場所及勞健保投保單位。小萱既然自行在外生活,與他已無親密互動及情感交流,顯然無意繼續維持婚姻,堪認2人婚姻產生重大破綻,並且難以修復,因此請求判準離婚。

阿國表示,他已盡力維持家庭婚姻和諧,目前處於末期腎疾病,小萱對他既無夫妻情感,而且厭倦婚姻生活,他纔會無奈提起離婚訴訟,應認他對離婚難以繼續之事由並無過失。而他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並無工作能力,每月僅有社會局補助5437元,將因判決離婚陷於生活困難,因此依法請求小萱給付贍養費40萬元。

法官考量,小萱逕自離家,無法聯繫,導致2人因此分居迄今,且小萱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小萱所爲造成雙方共同生活之感情基礎動搖,難以期待能繼續相互扶持、誠摯相愛。

法官審酌,小萱目前所在不明,無法聯繫,難認具有維持婚姻之意願,實難期待2人仍有繼續經營婚姻生活之可能。雙方經長期分離,夫妻感情已然破裂,婚姻信任基礎薄弱,雙方間徒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準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而阿國請求贍養費部分,因爲他疾病纏身,謀職不易,已逾10年無工作經驗。阿國因健康狀態而難期待能再從事任何職業,名下亦無財產,最近3個年度所得總額均爲0元,因此阿國主張因判決離婚,將不能維持生活,因而陷於生活困難,依法請求小萱給與相當金額之贍養費,以資彌補,於法並無不合。

而小萱名下有土地8筆、車輛2部、投資1筆,財產總額爲349萬9442元,最近2個年度所得總額分別爲30萬2907元、35萬8201元,再依據阿國之年齡、需要與生活程度等,依目前社會經濟狀況與一般國民生活水準,認阿國請求給付30萬元贍養費,尚屬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