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誘自拍!趁國中妹畢旅「公廁激戰鬧出人命」 跑外送還債
▲男大生和國中少女在廁所當四腳獸害懷孕,被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詹姓男大生在社羣媒體認識國3少女小萱(化名),以「看妳尻尻」等語,引誘小萱拍攝性影像,又在小萱到西門町畢旅時,趁自由活動時間,帶她到國小公廁內激戰1次,沒想到小萱因而懷孕,小萱的父親發現後,怒將詹男告上法院。臺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詹男和小萱及其父親達成調解、現有懷孕女友、兼職外送員賺錢等情,減刑依犯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詹男在2023年6月起,透過臉書和IG認識國3少女小萱,兩人密集聊天,詹男更私訊小萱說「看妳電愛」、「視訊就是一起用,就是可能比較有臨場氛圍」、「那我要看妳洗澡」「看妳尻尻」、「看妹妹」、「想看翅」、「穴穴」、「可以看妳把手指放進去嗎」等語,指示小萱拍攝私密處和性影像,並傳給他觀覽。
同年10月25日小萱參加學校畢業旅行,詹男趁她在西門町自由活動的機會,把她帶到附近國小男公廁內,無套和她激戰1次,直到小萱於同年11底由家人陪同就醫,發現已懷有身孕,小萱父親憤而將詹男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考量詹男雖引誘小萱拍攝性影像,但手段還算平和,也沒有散佈影像,且已和小萱、小萱父親達成調解,並按期分期支付調解金,父親也表示詹男年紀尚輕,如果知道悔改,他願意給詹男緩刑等情,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給予詹男減刑,另審酌詹還在念大學,目前兼職外送員,月收入約1萬6000元,現有懷孕中女友等情,依犯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1年7月。又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處有1年7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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