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誘拍不雅片!趁國中妹畢旅揪「公廁玩四腳獸」 1發命中慘了

一名男大生引誘女國中生拍不雅片,還趁對方畢旅在公廁玩四腳獸,導致懷孕,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男大生阿宏(化名)透過社羣軟體認識國中三年級的少女小美(化名),進而以言語引誘對方拍攝,並傳送具有性暗示與身體隱私部位的不雅影像,甚至趁着小美畢旅時相約見面,接着將小美帶到國小公廁內發生無套性行爲,導致小美懷孕。法院審理,考量阿宏坦承犯行,與家屬達成調解,最終依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根據判決,男大生阿宏於2023年6月間透過通訊軟體Messenger及Instagram認識僅就讀國中三年級的未成年少女小美,兩人密切聊天聯絡,阿宏起了歹念,並傳訊稱「那我要看你洗澡」、「沒看過好奇心使我作祟」、「沒看過你全身」、「我想看有露臉的」、「看你尻尻」等語,以此方式引誘拍攝性影像,小美受到阿宏引誘,遂依指示自行用手機拍攝胸部、性器及自慰過程等身體隱私部位,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及羞恥行爲的性影像,並傳送給阿宏觀覽,以滿足其私慾,待阿宏觀覽後,小美再行收回。

不僅如此,阿宏還利用小美國中畢業旅行自由活動的機會,與小美相約在同年10月25日晚間6時許,在北市萬華西門町商圈見面,阿宏再帶着小美前往某國小1樓的男公廁內,未違反意願下,無套方式與小美髮生1次性行爲。未料,同年11月底,小美由家人陪同就醫檢查時,發現竟懷孕,全案才曝光。

臺北地院審理,阿宏所爲甚屬不該,考量其自陳大學就學中,兼職外送員、未婚,現有懷孕中女友,無需扶養親屬等狀況,兼衡其坦承犯行,並與小美及小美父親成立調解,現均按期給付調解金,小美父親同意給予緩刑機會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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