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鐵新規落地 攜帶充電寶請出示檢查

本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娜報道:近日,最新制定的《南昌市軌道交通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正式實施,其中特別指出,單品鋰離子電池(充電寶)被納入限制攜帶物品範圍。這意味着,乘客攜帶充電寶乘坐地鐵有了新的規定。那麼,新規實施後,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3月11日,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據南昌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地鐵執法支隊大隊長助理程斐介紹,新規實施後,最大的變化是將乘客攜帶的充電寶納入了限制攜帶物品範圍。“單品鋰離子電池(充電寶)的額定能量值必須在100Wh以內,且每人累計攜帶的符合該要求的鋰電池不得超過2個(塊)。”

新規還提到,包裝密封完好、標識清晰且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在24%至70%之間的白酒、洋酒等酒類飲品,每人累計限量攜帶不超過3000毫升;此前,該限量是10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