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中華奧會會徽不認罪 德州撲克協會理事長判6月
臺灣華人德州撲克競技協會理事長戴興雄被控未經同意使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徽,中華奧會提告,戴被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戴不認罪,法官依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戴興雄2017年7月2日創立德州撲克協會,申請成爲國際競技撲克總會(IFMP)的會員,是我國與國際總會的窗口,在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新北市永和區、臺中市北屯區分別設立場館。
2018年間,警方到臺北分會臨檢,懷疑現場有聚衆賭博情事,隔年檢察官起訴戴興雄,內政部命令解散協會,戴一審判有罪,二審逆轉獲判無罪。
中華奧會2021年7月發現會徽遭戴興雄冒用,報警查辦,檢方將戴興雄依僞造文書、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罪嫌起訴。
法院認爲,戴興雄擅自在八德場館、永和場館公開展示會徽,未尊重他人著作財產權,並與臺中場館使用會徽,使人誤認場館爲選拔培訓場所,考量戴興雄未能坦承犯行,迄未達成和解或賠償,依法判刑。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新北警方2019年曾查獲華人德州撲克競技協會,暗中經營德州撲克賭場,依法依送,後來卻成爲無罪定讞首例。記者王長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