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統籌稅款分配金額出爐 財政部:已於今日正式通知地方政府
財政部。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版財劃法今年3月21日經總統公佈施行,財政部今(29)日發出新聞稿說明,已按新法規定的稅課收入劃分比例,並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相關稅收推估,明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達8841億元,較今年的4676億元增加4165億元,大幅成長89%,其中,普通統籌稅款分配金額,經財政部依新法規定公式及分配指標完成設算,並保障獲配金額不低於今年度獲配數,並於今(29)日通知地方政府。
財政部表示,鑑於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所訂公式有無法全數分配、未明確規範財產稅成長率序位分數定義及計分方式、未具體明定分配鄉(鎮、市)之核計項目、指標及權重等爭議問題,經行政院於今年2月27日移請立法院覆議,希望能解決前述問題,惟立法院於今年3月12日仍作成決議維持原案。
針對上述爭議問題,財政部於今年8月15日邀集會商,其中序位分數定義與計分方式及鄉(鎮、市)分配公式的處理方式,已獲致共識。
至於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以及2.5%分配離島的計算公式,其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致無法全數分配問題,地方政府雖有建議採行政解釋等作法,惟鑑於分配公式的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尚無法逾越法律文義範圍予以解釋逕予分配。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依上開會議結論通盤研議處理方式後,於今年8月27日函頒「一百十五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及撥付作業注意事項」作爲執行依據。至於上述無法分配的數額,本質上仍爲普通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未來仍待完成修法程序後,始得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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