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縱論/關稅戰繼續、談判不確定性大增
五月廿八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判決,川普總統宣佈的全球對等關稅政策「越權」且須在十天內撤銷。判決有兩個重點:一是川普政府關稅政策越權,違反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規定關稅是國會的獨有權力;二是認爲川普的全球對等關稅政策,錯誤引用一九七七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法院認爲既不存在緊急情勢,也未授權總統可以凌駕國會實施關稅。
因此,川普政府今年二月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對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國輸美產品分別加徵的「芬太尼關稅」,及在四月二日依據該法對全球所有國家徵收的「對等關稅」將被撤銷,這些行政令的執行將被永久禁止。但根據其他法律單獨徵收的關稅不受影響,包括援引一九六二年「貿易擴展法」第二三二條款對鋼鋁和汽車加徵的關稅。
川普政府立即提出上訴,聯邦上訴法院暫時中止之前國際貿易法院的裁定,亦即在上訴法院做出判決前,對等關稅戰繼續。川普政府已表達決心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也認爲會取得勝訴。但是既然憲法明言關稅屬於國會權力,美國法院會做出明顯違憲的判決嗎?或者法院要求川普政府重新取得國會授權?接下來這場憲政與貿易關稅的攻防戰,勢必成爲川普貿易政策的重要關鍵。
司法最後支持川普政府主張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川普政府認爲對等關稅政策並非最後法案,而是對外貿易與關稅談判的手法與策略,這是總統對外國事務行使權力以保護美國利益,而英美法的最高法院通常傾向支持行政部門的涉外權力。此外,美國會日前否決民主黨提出撤銷對等關稅的提案,可解讀國會已在關稅政策上支持川普。而且,如果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目前九位大法官有六位是共和黨提名,對川普有利。
同時,川普政府也會準備擴大利用其他法條途徑,規避法院審查就能提高關稅,包括一九六二年「貿易擴張法」第二三二條針對特定產業課稅,川普已放話會用此條規定徵收木材、藥品、半導體關稅。其他選項包括一九三○年「關稅法」第三三八條款,可最多提高關稅百分之五十;以及一九七四年「貿易法」的第三○一條款,允許總統調查貿易伙伴不公平貿易行爲,費時得出結果後可徵收關稅。但這些法規都沒有賦予川普近幾個月來那樣的行動自由。
事件也影響各國對與關稅談判的態度,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已與各國通話,各國都表示願意和美國繼續進行貿易談判。但是,由於美國內部行政與司法對於關稅都立場不同,各國可能就不再那麼急於談判了!而且在談判過程中,各國也可能轉爲較強硬立場,希望拖延談判時間,致使川普政府不得不退讓。
現在川普政府十分希望在兩個九個月期限內(全球對等關稅和與中國的日內瓦談判協議),儘快達成和主要國家貿易談判(至今只與英國達成協議),並可能威脅與妥協雙管齊下,逼迫各國加速談判;對於較不重要貿易伙伴國,則可能採取包裹式統一設定關稅。然而,不得不注意川普政府在內外壓力下,可能採取更激烈手段,例如近日川普宣佈依據二三二條提高進口鋼鐵關稅翻倍到百分之五十。
目前情勢變得複雜、不確定性大增。這項司法裁決如果最終確認必須執行,將會讓川普關稅政策與全盤經濟政策陷入混亂;各國與華府進行貿易談判,態度可能因此轉爲觀望,而川普也會再出大招,挽救被法院打亂的關稅戰佈局。面對美國霸權滑落的內部動盪與對外施壓,非美各國和區域之間必定加速合作與整合,尤其川普任期還有三年半啊!
(作者爲文化大學社科院講座教授、國安會前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