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共有26處使用了“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

今天(5月8日)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賀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既是一部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專門法律,也是一部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法律,既是促進法也是保障法,內容豐富,特點突出,舉措有力。具體而言,可以從四個方面來概括這部法律的特色和亮點:

一是突出思想引領。民營經濟促進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規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確保民營經濟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

二是堅持平等對待。民營經濟促進法強調堅持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原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依法保障民營經濟組織與其他各類經濟組織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場機會和發展權利,一共有26處使用了"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將平等原則貫穿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

三是強化法治保障。民營經濟促進法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合法權益保護,依法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四是注重問題導向。民營經濟促進法針對民營經濟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充分吸收改革成果和實踐經驗,有針對性地細化、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總檯央視記者 李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