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 公墓改建爭議 扯出前朝光電弊案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規畫在平和村第11公墓蓋光電設施結合禮儀廳,5日遭前鄉長何嘉恆、民雄鄉農會總幹事陳加茂等人及近百位村民抗議。(呂妍庭攝)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規畫在平和村第11公墓蓋光電設施結合禮儀廳,遭前任鄉長何嘉恆等地方居民反對,5日到公墓集結抗議,要求撤案,現任鄉長林於玲除強調禮儀廳建設會照常推動,加強地方溝通外,也批前鄉長等地方民代抗議「很可笑」,披露檢調近日才針對公墓光電案約談多人。嘉義地檢署證實,疑有光電廠商對前鄉代主席周榮茂行賄,因此約談前任鄉長等人。

何嘉恆任內推動第11公墓設光電板,林於玲上任後,除延續光電板政策,也將前朝原打算建在第23公墓的禮儀廳改設在11公墓,並開過2次公聽會,昨卻遭近百位民衆抗議,指過程不透明,公聽會通知單位未載明要蓋禮儀廳,質疑公所想包裹式處理。

何嘉恆、民雄鄉農會總幹事陳加茂、縣議員林淑完等民代到場聲援,何嘉恆說,他當年並未規畫在平和村設禮儀廳,質疑公所辦公聽會草率,導致很多人不知道。陳加茂認爲,新建禮儀廳是否有效果需評估,林淑完則批公所選址錯誤。

林於玲迴應,民雄鄉長期缺乏殯葬禮儀設施,鄉親有治喪或追思需求,只能往返新港或嘉義市殯儀館,爲體恤民衆需求,公所規畫在交通便捷的第11公墓設簡易禮儀廳,公聽會也已說明,反批何嘉恆等人未到場,卻來抗議很可笑。

現任鄉代會主席涂文生爆料,何嘉恆任內發包公墓蓋太陽能案,廠商遴選舍回饋9%業者、由6%廠商勝出,政風室不同意簽約,林於玲也認爲不合理而重新遴選廠商,結果6月25日檢調大動作約談包括他和何嘉恆共20多人,質疑陳抗事件動機不單純。

嘉檢指出,11公墓對外標租做爲光電案場,過程中疑有廠商對前主席行賄,未確認是否有相關公務員涉案,故對何嘉恆等相關公務人員搜索、訊問,當天3名涉行賄業者交保,其餘請回。

何嘉恆和陳加茂澄清,回饋只佔標案一部分,評選標準包含履約能力、執行能力及規畫能力等,是依照總和分數實施廠商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