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光電招租涉綠能弊案 雲林二崙前鄉長、鄉代會主席訊後交保
▲彰化地檢署。(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劉人豪/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去年偵辦彰、雲設置太陽光電弊案,向上溯源查出二崙鄉代會主席楊世彬與前鄉長鍾福助,涉公墓光電綠能貪瀆案件,帶回14人到案說明,經訊問後,諭知鍾福助、二崙鄉代會主席等7名被告,各分別以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彰化地檢署指出,偵辦楊世彬與鍾福助等辦理某公墓光電招租案涉嫌綠能貪瀆不法案件,於4月3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屏東縣調查站、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同步執行搜索8處所,並通知涉案被告及證人共14人到案說明,經本署7位檢察官訊問後,諭知鍾福助、楊世彬等7名被告,各分別以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彰化地檢署表示,持續執行最高檢察署「靖平專案」,爲維護國家重要能源政策「淨零轉型」之推動,除自2024年8月起先後執行三波打擊綠能案件,並業均提起公訴外,又發動本次專案,持續溯源,務求徹底肅清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犯罪。
謝名冠檢察長呼籲如有涉犯貪瀆不法之廠商、公務員及民意代表,應勇於自首,儘速檢舉他人不法犯行,檢察機關可依證人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若轉爲污點證人,並可減輕或免除其刑,不僅可使自身免於身陷囹圄,且能保障能源產業之健全發展及維護國家重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