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二崙前鄉長等7人涉光電貪瀆 分別以10萬至60萬交保

彰化地檢署去年署偵辦彰化縣竹塘鄉、雲林縣二崙鄉綠能弊案,再追出另起公墓光電招租案涉嫌綠能貪瀆不法案件,二崙鄉前鄉長鍾福助、鄉代會主席楊世彬等人訊後分別以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葉靜美攝)

彰化地檢署在去(2024)年偵辦彰化縣竹塘鄉、雲林縣二崙鄉光電標租綠能弊案,經擴大偵辦後再追查出二崙鄉另起公墓光電招租案涉嫌綠能貪瀆不法案件,日前兵分8路展開搜索,帶回前鄉長鍾福助、現任鄉代表會主席楊世彬等14人到案說明,鍾福助、楊世彬等人訊後分別以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調查,彰化縣竹塘鄉長蔡碩任及鄉代會主席林淑女、雲林二崙鄉長鍾東榮及鄉代會主席楊世彬等人,涉嫌讓特定綠能業者得標,藉此收取開發佣金,彰檢在去年11月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蔡碩任等14人,鍾東榮等5人由法院裁定以10萬至150萬元不等交保。

彰檢持續進行後續追查和溯源,向上追查到另起二崙鄉公墓光電招租案涉不法,由彰化地檢署肅貪專組陳鼎文檢察官偵辦雲林縣前鄉長鍾福助與鄉民代表會主席楊世彬等人,查出在2021年到2022年間辦理公墓光電招租案涉嫌綠能貪瀆不法案。

彰檢表示,陳鼎文檢查官在4月3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屏東縣調查站、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同步搜索8處所,並通知涉案被告及證人共14人到案說明,經彰檢7位檢察官訊問後,諭知前鄉長鍾福助10萬元交保、鄉代會主席楊世彬60萬元交保,其餘5人各以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彰化地檢署表示,彰檢自2024年8月起先後執行三波打擊綠能案件,都已提起公訴,再發動此次專案,持續溯源,務求徹底肅清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