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廉政會決議 林岱樺、林宜瑾助理費案一審判決出爐再處理

民進黨廉政會決議,林岱樺、林宜瑾助理費案,一審判決出爐再處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廉政會今天開會討論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林宜瑾請假未到,廉政會做出兩項決議:第一、未來廉政會通知兩次,未到會說明就算走完程序,一審判決確定有罪,直接處分;第二、攸關詐領助理費,因爲是民代共業,等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再做處分,包括林宜瑾案、林岱樺案都適用。

邱駿彥表示,今天本來要請林宜瑾過來說明,但她請假,就針對這些案子做出決議,廉政會要處分前一定要遵守程序正義,請當事人到會說明對其有利事項,但當事人很多都用請假方式拖延,廉政會今天決議,有需要請當事人到會說明時最多通知兩次,如果真的不能來就用書面,都不理睬就算走完程序,一審判決有罪就立刻處分。

邱駿彥指出,另一決議事項,詐領助理費的案子,廉政會整理過去案子,都是等一審判決有罪纔會做出處分,除非像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前立委蘇震清這種衆所矚目的案子。他也坦言,詐領助理費事幾乎是所有議員的共業,過去也沒有適當的法律規範,所以現在一個個爆開來,在法院判決有罪前就不會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