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府力推鋰電池回收 提醒民衆正確回收空壓瓶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鼓勵縣內業者投入資源,落實鋰電池從回收、處理到循環再利用。(謝明俊攝)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日前在頭份市辦理「高壓容器回收兌換宣導活動」。(苗栗縣政府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環境部爲推動乾電池國內循環發展,將從今年7月1日起,製造、輸入或進口二次鋰電池的責任業者,可提出自建回收循環鏈計劃,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覈準後,得改以優惠費率繳交二次鋰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鼓勵業者投入後端產業,提升資源循環效能。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鼓勵縣內業者投入資源,落實幹電池從回收、處理到循環再利用,帶動產業邁向綠色永續發展。

縣府環保局指出,國內近年二次鋰電池因淨零轉型推動,使用量大幅成長,爲促成責任業者結合上、中、下游自建回收循環鏈,設計具經濟誘因的優惠費率制度,引導責任業者將關鍵物資留在國內回收處理循環,責任業者自建循環鏈計劃經覈准後,採國內循環者,給予第一級優惠費率每公斤5.1元,採境外循環者,給予第二級優惠費率每公斤6.66元,兩者均大幅低於原費率每公斤39元,最高可減免超過八成,期鼓勵業者投入資源,建構自主回收循環鏈,強化國內循環再利用能量。

環保局並針對近年有多起垃圾車在收運途中產生氣爆、起火的事件,主因爲民衆未妥善回收廢高壓容器,直接將廢高壓瓶直接投入垃圾車所引起,爲宣導高壓容器正確的回收觀念,環保局特別在頭份市辦理「高壓容器回收兌換宣導活動」。

環保局提醒,生活中常用的高壓容器,如瓦斯罐、定型液、防曬噴霧、髮膠噴霧、殺蟲劑等高壓容器,屬應回收項目,民衆應依照「完、包、警、收」四步驟正確回收,用到完全無殘壓(完)至空曠處進行排空、單獨包裝(包)、外部註明警語(警)、交由清潔隊回收。

環保局長陳華盛呼籲,正確回收不僅保護清潔隊員的安全,也能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環保局將今年7月12日在苗栗市家樂福前廣場,舉辦第二場次高壓容器回收兌換活動,歡迎民衆踊躍參加,攜帶家中用完的高壓容器即可兌換精美禮品,數量有限,送完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