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快充30槍充電槍今天試營運 優惠費率到10月底

苗栗縣政府新設電動車快充11場站、30槍充電樁今天試營運,違規佔用停車位有處罰規定。記者範榮達/攝影

苗栗縣政府新設電動車快充11場站、30槍充電樁今天試營運,今每分鐘15元優惠費率,今年11月起連同慢充79槍正式營運,慢充每度電10元、快充13元,縣府將持續滾動式檢討提升使用率,減少佔用停車格爭議。

縣府公佈今天試營運快充設備11處場站、30槍,停車場部分,有縣府第二辦公大樓旁苗栗市「停二」、後龍鎮公所、竹南公北一路、竹南遊泳池、獅山公園、公館苗栗特色館、苑裡灣麗親子公園,及大湖公有停車場;路邊停車格部分,頭份童話公園、藝術公園、通霄日落大道觀景區。

縣府交通工務處指出,快充設備具備CCS1與CCS2兩種主流規格,可支援市面大多數電動車型號,試營運期間優惠費率,快充每分鐘15元,慢充16場站、79槍,每小時50元,不另加收停車費,11月起正式營運,依電量計費,慢充每度電10元、快充13元,維持不加收停車費模式。

苗栗縣率先導入路邊停車格,提供電動車充電場域,但一些熱門地點早由各鄉鎮市公所委外經營,因此縣府陸續建置,部分也有使用率較低,及連續設置,排擠非電動車停車格等爭議。

交工處指出,縣府明年起收回苗栗市、頭份市及竹南鎮路邊停車格統一管理,縣府持續盤點需求、電動車使用熱點,滾動檢討評估調整,目前規畫新增獅潭鄉汶水老街停車場,及南莊鄉南江水岸公園路邊停車格兩處充電場站,民衆可以過「苗栗通App」查詢充電樁位置,方便即時規畫行程。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車場法,違規佔用電動車等特定對象使用停車位,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交工處提醒車主要小心不要荷包失血。

苗栗縣政府新設電動車快充11場站、30槍充電樁今天試營運,違規佔用停車位有處罰規定。記者範榮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