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試拿遊艇船照爽10年!航港局技佐判9年 101名買家全現形
▲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爆發的「營業用動力小船駕照買照」,82名買家獲緩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前宋姓技佐10多年前與仲介合作販售「免試買照」,價碼1萬至4萬5千元,民衆交資料與現金即可拿到營業或自用小船駕照。士林地檢署偵結,101名買照人,僅1人遭起訴、82人緩起訴、18人不起訴,另1人死亡;至於宋男於2021年因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判刑9年2月確定。
這起橫跨全臺的買照貪瀆案,發生於2011年至2015年間,宋姓技佐利用公務帳號登入「MTnet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在「駕照補換髮」項目中登載不實發照日期、效期與駕照類別,再將資料套印在印有「交通部」紅色印文的空白紙本,貼上買家照片、蓋鋼印後完成僞造。仲介則負責收錢、收資料並將完成的僞照轉交買家,形成完整黑市供應鏈。
遭起訴的遊姓男子坦承,他是在2011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林姓仲介」,對方聲稱「花2萬元,不用考試就能拿到船照」。遊男交出身分證影本、照片與現金後,不久便拿到駕照。他辯稱:「我以爲這是合法代辦,不知道是違法。」
但檢方認爲,小船駕照屬國家核發證照,若未透過考試就能取得,已明顯違反常理,遊男應能預見這是非法管道,仍選擇交錢買照,符合不確定故意,因此遭起訴。
調查指出,當年參與這起「免試買照」黑市操作的,不只有公務員宋姓技佐,也有多名民間仲介在幕後牽線。他們負責兜售買照、收取費用、蒐集買家身分資料與證件,並將資料轉交宋男製造僞照,形成一條完整的「收錢—造假—交照」黑市鏈。
這羣仲介是整起案件的重要環節,但因案發時間已逾10年,多數人不是死亡、就是早已失聯,加上關鍵證據不足,檢方最終無法進一步追訴。
在這起「免試買照」案中,共清查出101名買照人,全案依涉案輕重與證據力採取分流處理。其中82人,檢察官考量買照行爲發生於 2011年至2015年間,距今已逾10年,雖仍在追訴期內,但時效久遠、涉案金額多落在1萬至4萬5千元之間,情節屬輕微。
此外,多數買照人並非主動行賄,而是因透過仲介推銷、誤信合法代辦而購買,且大多無前科紀錄。基於上述情狀,檢方予以緩起訴1年,並命各人在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繳交新臺幣7萬元給公庫。
至於18名被告獲不起訴處分,主因在於檢方認定罪證不足。這些案件多數缺乏明確金流紀錄與仲介身分資料,難以證明買照人與公務員之間存在犯意聯絡。再加上案發時間久遠,部分仲介已死亡或失聯,被告間的供述也缺乏足夠的一致性,無法與系統紀錄或物證互相印證。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對這些人作成不起訴處分。
此外,另有一名買照人因已於2025年7月死亡,依法不起訴;唯一遭起訴的遊姓買家,則因其供述內容、金流紀錄與系統登錄資料完全吻合,被認定涉案事證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