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交通部技佐買駕船證照 117人涉貪污全罰20萬緩起訴2年

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117位向交通部職員買照的民衆,依《貪污治罪條例》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並需支付公庫20萬。(資料照)

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宋姓技佐,疑收賄「賣」遊艇駕照時間長達10年,直到被檢舉才曝光。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117位向宋姓技佐買照的民衆,依《貪污治罪條例》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並需支付公庫20萬。

檢方指出,這117名買照民衆輾轉得知負責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換髮、補發業務的宋姓技佐,有免試取得營業用動力小船等駕駛執照的「買照」不法管道後,分別向宋姓技佐買照,再由宋姓技佐僞造駕照後交由買照民衆。

檢方認爲,117名買照民衆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考量117人所生危害非巨、犯罪情結尚屬輕微,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並需支付公庫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