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晃、拋摔未滿2月兒 狠父重傷害判5年定讞

最高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據調查,男子2022年4月15日返家時,妻子在浴室洗澡、兒子在客廳沙發,他不耐兒子哭鬧,劇烈搖晃頭部並拋摔,妻子聽見兒子哭鬧查看,他抱起兒子安撫表示沒有異常,直到男嬰癱軟,才通知妻子一起將兒子送醫。但男嬰到醫院時無呼吸心跳,急救復甦轉加護病房。

男嬰因腦部雙側硬腦膜下血腫和積液、腦萎縮明顯、腦實質多處空洞化等,合併眼球動作協調障礙、視神經異常、聽力輕度障礙,嚴重減損認知、視覺功能,經治療至今每天發作癲癇,且有嚴重精神運動發展障礙。

男子否認犯行,稱他到家後聽見沙發後方傳出兒子哭聲,發現兒子在落地窗與沙發間,趕快抱起安撫,之後發現兒子呼吸困難、臉脹紅、抽搐,向妻子說在地上發現兒子,也說不要把兒子放在沙發,沒人看顧很危險。

法院根據卷證資料、證人說法等,不採信男子說詞,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刑6年6月;二審認爲,男子對未滿2個月大男嬰本應善盡父親之責,耐心對待並妥適照料,卻強烈搖晃及拋摔導致重傷害,男嬰持續接受治療,至今仍有語言及動作發展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