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在理川普政府?歐盟依「數位市場法」裁罰蘋果185億、Meta74億
在川普政府不滿歐盟嚴管美國大型網路平臺的氛圍下,歐盟執委會今天宣佈根據「數位市場法」裁罰蘋果公司5億歐元、Meta則被罰2億歐元,以懲其濫用市場主導地位。 美聯社
在川普政府不滿歐盟嚴管美國大型網路平臺的氛圍下,歐盟執委會今天宣佈根據「數位市場法」裁罰蘋果公司5億歐元(約新臺幣185億元)、Meta則被罰2億歐元(約新臺幣74億元),以懲其濫用市場主導地位。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3月分別對蘋果和臉書母公司Meta立案調查,如今認定他們均違反歐盟「數位市場法」(DMA)賦予大型網路企業的「守門人」(gatekeeper)義務。
執委會指出,蘋果公司阻止應用程式開發者在蘋果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將使用者引導轉介到其他平臺,違背該法規定的反引導(anti-steering)義務,讓開發者無法利用其他平臺,消費者也無法獲得更便宜的選擇。
除了罰款,執委會並要求蘋果移除前述技術性和商業性限制。
對於Meta,執委會本次調查針對臉書在2023年11月推出的「付費或同意」(Pay or Consent)機制,即用戶若不付費,就代表自動同意被臉書推播廣告。
歐盟「數位市場法」要求守門人企業在蒐集和跨平臺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時,必須事先獲得同意。因此Meta被認定不當限制用戶對個資的權利。
去年11月Meta在與執委會多次討論後,修改該機制,提供用戶讓平臺使用較少個資的選項,執委會表示正在評估Meta這項新措施,因此這次裁罰金額的計算期間是從去年3月立案到去年11月新措施推行前。
蘋果和Meta被要求在60日內遵從裁罰決定,否則將面臨定期加碼處罰的風險。
美國川普政府,包括川普好友馬斯克(ElonMusk)、Meta祖克柏(Mark Zuckerberg)等網路平臺大亨,都對歐盟近年推出嚴格的數位法規迭有怨言,尤其「數位市場法」和「數位服務法」(DSA)均對在歐盟境內營運的大型平臺作出許多要求。
前述兩個調查案原本預期在2周前結束並作出決定,但當時正逢川普掀起「對等關稅」風暴,歐盟積極尋求與美國協商,因此外界一度懷疑執委會推遲宣佈調查結果可能有關稅談判的政治面考量。
當時一位執委會發言人解釋,因「數位市場法」是新政策工具,而且13個月的調查期限是軟性規定,所以是爲了讓調查工作更完備的考量下,才拉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