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計7億歐元,歐盟對蘋果、Meta“罰酒三杯”
綜合彭博社、《政客》雜誌等外媒消息,當地時間4月23日,歐盟委員會依據《數字市場法》對蘋果和Meta分別處以5億歐元和2億歐元的罰款。
其中,歐盟指控蘋果公司未能允許開發者從其App Store鏈接到外部平臺進行銷售,違反了《數字市場法》對應用商店的相關規定,而Meta則是由於旗下的Instagram和Facebook提供付費的無廣告服務而被處以罰款。
彭博社報道指出,相較於歐盟此前針對市場壟斷行爲的處罰力度,此次判罰完全是“罰酒三杯”。近年來,歐盟曾多次針對谷歌提起反壟斷調查,並累計開出82.5億歐元的罰單。此前,歐盟還指控蘋果公司在愛爾蘭享受了“不公平”的低稅率,並於2024年責令蘋果公司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的稅款。
彭博社指出,歐盟希望避免與美國總統特朗普的緊張關係再次升級並擔心遭到其關稅報復。特朗普政府一直在警告歐盟,不要對美國科技巨頭過度監管。特朗普此前曾點名稱,歐盟的技術法規正是其所謂的“對等關稅”所針對的非關稅貿易壁壘。
據介紹,《數字市場法》(DMA)是歐盟在2023年歐盟針對科技巨頭頒佈的打擊壟斷行爲的法規之一,旨在通過遏制大型科技平臺之間的惡性競爭行爲,確保消費者在使用網絡服務時有更多選擇。值得注意的是,這是自《數字市場法》2024年3月7日正式落地以來,歐盟根據該法案開出的首張罰單。
根據《數字市場法》規定,如果歐盟委員會認定這些公司違規,它們將面臨高達其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對於再犯的公司,罰款將升至20%。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處罰雖罰款額度預計低於10%上限,但仍將成爲DMA實施以來的標誌性案例,彰顯歐盟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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