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對歐盟5億歐元罰單提起上訴,稱該處罰“史無前例”

當地時間7月7日,蘋果公司正式對歐盟5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提起上訴,稱監管機構要求蘋果對其應用商店App Store收費系統進行修改是 “非法的”。

“我們認爲歐盟委員會的決定,以及他們開出的史無前例的罰單,遠遠超出了法律的範疇。歐盟委員會在強行規定我們應如何運營App Store,並強制執行一些條款,這些條款既讓開發者感到困惑,也對用戶不利。我們這樣做是爲了避免懲罰性的每日罰款,並且我們將向法庭陳述事實。”蘋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今年4月,歐盟委員會根據其《數字市場法》(DMA)規定,宣佈對蘋果處以5億歐元罰款。歐盟認爲,蘋果禁止用戶通過App Store以外的渠道獲取優惠,這一做法限制了競爭。

上述事件源於DMA的實施以及音樂流媒體服務商Spotify的投訴。2019年,Spotify向歐盟委員會提交反壟斷投訴,指控蘋果利用App Store規則進行不公平競爭。

Spotify稱,蘋果對通過App Store進行的數字內容訂閱收取30%的佣金,增加了其運營成本。同時,蘋果的 “反引導條款” 禁止Spotify在iOS應用內告知用戶可在其官網以更低價格訂閱服務,這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也爲蘋果自家的Apple Music創造了不公平優勢。

2022年,歐盟通過DMA將蘋果等六家科技巨頭指定爲數字經濟的 “看門人”,並禁止 “看門人” 限制商業用戶引導消費者至其平臺外渠道。再之後便有了上述5億罰單。

不過,歐盟委員會同時表示,蘋果或許可以做出一些改變,以避免罰款。

作爲迴應,蘋果於6月對其歐洲應用商店App Store政策進行了修改,允許開發者引導用戶使用其系統之外的替代支付方式。蘋果還爲歐洲的所有應用程序開發者引入一套新規則,其中包括一項名爲 “核心技術佣金” 的費用,即在App Store之外進行的所有數字交易收取5%的費用。

蘋果聲稱,公司本不想做出改變,但迫於歐盟委員會的壓力不得不進行更新,否則可能面臨每天高達5000萬歐元的罰款。

App Store是蘋果的重要利潤來源之一,常被外界稱爲“蘋果稅”。據Sensor tower統計,“蘋果稅” 在2023年全球收入約爲223.4億美元,摺合人民幣1608億元,相當於蘋果每日能從 “蘋果稅” 中獲利約5億元。其中,美國市場貢獻約941億元,中國市場貢獻約482億元,歐盟市場貢獻約252億元。

事實上,蘋果此前也曾被歐盟開出鉅額罰單。2016年,歐盟命令蘋果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的稅款,理由是蘋果在愛爾蘭享受了不公平的稅收待遇,蘋果隨後對該裁決提起上訴。但在2024年,歐洲法院駁回蘋果上訴,維持了歐盟委員會2016年的裁決。

除蘋果外,2017年,歐盟委員會對谷歌處以24億歐元罰款,理由是其濫用搜索引擎市場支配地位,爲自己的產品提供更高搜索排名。過去10年,歐盟委員會針對谷歌的反壟斷罰款總計超過80億歐元。2024年11月,另一科技巨頭Meta則因將在線分類廣告服務Facebook Marketplace與其社交媒體平臺Facebook進行了不當綁定,被歐盟委員會處以7.98億歐元罰款。

此次蘋果對歐盟罰單的上訴,無疑將進一步加劇科技巨頭與歐盟監管機構之間的緊張關係,其判決結果也將爲其他科技公司在歐洲的運營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