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就5億歐元天價罰款向歐盟提起上訴:處罰遠遠超出了法律要求

蘋果公司正就歐盟委員會開出的一張5億歐元鉅額罰單提起上訴,稱該處罰及其強制要求的業務調整不僅“史無前例”,而且“不合法”,遠遠超出了法律的要求。

據媒體7日報道,蘋果公司今日已正式對歐盟的罰款決定提出上訴。今年4月,歐盟委員會依據其《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宣佈了這項罰款,理由是蘋果公司阻止應用開發者引導用戶在其應用商店之外進行購買,違反了相關規定。

儘管爲了滿足當地監管要求並避免額外懲罰,蘋果公司已於今年6月調整了其在歐盟地區的應用商店政策,但該公司在週一發佈的聲明中採取了強硬立場。

蘋果認爲,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將對其業務運營構成不當干預,並強加了對開發者和用戶均不利的商業條款。

爭議焦點:混亂的佣金結構與“反引導”規則

此次法律衝突的核心在於歐盟委員會依據《數字市場法案》對蘋果公司採取的執法行動。歐盟監管機構認爲,蘋果利用其在iOS生態系統中的主導地位,限制開發者向用戶提供應用商店以外的更優惠支付選項,構成了不公平競爭。

對此,蘋果公司予以了堅決回擊。“我們認爲歐盟委員會的決定——以及他們前所未有的罰款——遠遠超出了法律的要求,”蘋果在聲明中表示:

蘋果在上訴中尤其針對其在監管壓力下被迫實施的新業務模式。作爲6月份政策調整的一部分,蘋果引入了一套新的分級佣金結構,開發者需要支付5%或13%的佣金,外加2%的用戶獲取費,具體費率取決於開發者是否希望其應用出現在應用商店的搜索建議、推廣材料中或獲得自動更新。

蘋果堅稱,這種新的分級收費方式是應監管機構要求在歐盟推出的。該公司還指出,沒有其他任何應用下載商店需要遵守此類結構。

此外,蘋果還指控歐盟委員會非法擴大了“引導”的定義,從而允許開發者在更多情況下將用戶指向其他地方進行交易,這直接衝擊了其商業模式的核心。

全球監管風暴下的App Store

此次與歐盟的爭端並非孤例,而是蘋果在全球範圍內面臨的持續監管壓力的一部分。其應用商店業務模式正受到世界各地立法者和司法機構的密切審視。

在美國,一名加州法官在今年早些時候裁定,蘋果必須允許美國開發者自由地將用戶引導至網頁完成應用內購買交易,這一裁決可能使其每年損失數十億美元的收入。

而在歐洲,監管機構近年來已對多家科技巨頭開出鉅額罰單,包括對Alphabet旗下谷歌公司處以超過80億美元的罰款,以及此前下令蘋果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的稅款。

這些先例表明,蘋果在歐洲的法律鬥爭將充滿挑戰,且結果難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