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縱覽|8位正部級掛帥,新條例實施後首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有何不同(南方都市報)
5月27日,生態環境部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介紹,日前,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已全面啓動,此次督察將組建8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山西、內蒙古、山東、陝西、寧夏5省(區)開展督察,同時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家央企開展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
據悉,在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別設立聯繫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對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
南都記者注意到,這是《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發佈實施後的第一批督察。裴曉菲表示,《條例》總結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理論和實踐經驗,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體制機制。
裴曉菲介紹,自2015年12月以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完成兩輪督察全覆蓋,第三輪已完成3個批次的督察任務,查處了一批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決了一批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8位正部級掛帥任組長,副組長多有環保、督察經驗
據介紹,已組建的8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由蔡名照、姚增科、鄂竟平、黃明、王榮擔任,分別負責對山西、內蒙古、山東、陝西、寧夏5省(區)開展督察,統籌開展黃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時許又聲、付志方、張軒組長所在督察組將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業開展督察。
第一組組長蔡名照進駐山西省,他曾任新華社社長;第二組組長姚增科進駐內蒙古,他曾任江西省政協主席;第三組組長鄂竟平進駐山東省,他曾任水利部部長;第四組組長黃明進駐陝西省,他曾任應急管理部部長;第五組組長王榮進駐寧夏,他曾任廣東省政協主席。
此外,還有三組進駐中央企業開展督察。第六組組長許又聲進駐中國華能,曾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正部長級);第七組組長付志方進駐大唐集團,曾任山東省政協主席;第八組組長張軒進駐國家電投,曾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上述8位組長中,姚增科和付志方曾擔任過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
副組長大多來自生態環境系統,具有生態環保工作經驗。其中董保同、郭芳、於會文、李高均爲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黨組成員,翟青、趙英民曾任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黨組成員,任京東現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都具備豐富的生態環保工作經驗。第八組副組長張雪樵現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長期關注環境公益訴訟,他也曾多次參加督察,具有豐富經驗。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發佈實施後首批督察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發佈實施後的第一批督察。
《條例》自2025年4月28日發佈之日起施行。2019年6月6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同時廢止。
《條例》共八章、四十四條,對督察定位、督察組織、督察整改、成果運用、紀律責任等進行了系統規範。例如,在督察對象上,《條例》明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對象包括四類:一是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二是生態環境部、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三是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有關中央企業;四是黨中央要求督察的其他單位。
在督察內容上,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緊緊圍繞區域重大戰略實施、美麗中國建設等重大任務,圍繞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及長效機制建設、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等開展督察,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條例》還分別設立督察整改和督察成果運用專章,規範整改責任主體、推進落實、整改情況報告、調度督促等方面內容。明確將督察結果和督察整改工作有關情況作爲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考覈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加強督察結果在幹部管理工作中的運用。
來源 | 南方都市報
記者 | 王瑋
編輯 | 李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