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查處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5月27日,生態環境部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佈會。
日前,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已全面啓動。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介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完成兩輪督察全覆蓋,第三輪已完成3個批次的督察任務,查處了一批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決了一批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裴曉菲表示,自2015年12月以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完成兩輪督察全覆蓋,第三輪已完成3個批次的督察任務,查處了一批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決了一批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日前,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已全面啓動,此次督察將組建8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山西、內蒙古、山東、陝西、寧夏5省(區)開展督察,統籌開展黃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時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家央企開展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
據介紹,《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明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對象包括四類:一是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二是生態環境部、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三是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有關中央企業;四是黨中央要求督察的其他單位。
在督察內容上,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緊緊圍繞區域重大戰略實施、美麗中國建設等重大任務,圍繞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及長效機制建設、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等開展督察,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