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啓動

據生態環境部消息,爲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啓動。組建8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分別對山西、內蒙古、山東、陝西、寧夏5省(區)開展督察,統籌開展黃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時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業開展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具體如下:

第一組:山西省,組長蔡名照、副組長董保同;

第二組:內蒙古自治區,組長姚增科、副組長翟青;

第三組:山東省,組長鄂竟平、副組長郭芳;

第四組:陝西省,組長黃明、副組長於會文;

第五組:寧夏回族自治區,組長王榮、副組長李高;

第六組: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組長許又聲、副組長趙英民;

第七組: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組長付志方、副組長任京東;

第八組: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長張軒、副組長張雪樵。

這是《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發佈實施後的第一批督察。督察組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堅持問題導向和嚴的基調,堅持精準科學依法,突出重點、較真碰硬,有序有效推進督察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有關要求,切實提升督察效能。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別設立聯繫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對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