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法草案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數發部:將推媒體共同分潤平臺

立法院聯席委員會昨排審媒體議價法,朝野立委無法取得共識,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與會的數發部次長林宜敬則拋出建立媒體共同分潤平臺,讓媒體得到合理收入。圖爲媒體議價法公聽會。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舉行聯席會議,審查媒體議價法草案,朝野立委沒有共識,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數發部次長林宜敬指出,媒體議價法雖立意良善,但執行上有窒礙難行之處,爲解決媒體困境,數發部將推動臺灣優質媒體共同分潤平臺,希望透過統一訂閱、聯合勸募跟自動分潤機制,讓所有媒體都得到合理收入。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鴻薇指出,產學界多年來呼籲建立新聞議價機制,數發部曾表示會於下半年提院版,審查會又說該法執行有窒礙難行之處,出爾反爾、失信於國人,呼籲接下來冷凍期內儘速協調,讓法案能儘速通過。

立院聯席會議昨排審媒體議價法草案,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指出,新聞媒體分潤概念是好的,但如何分潤,技術上、立法上有討論空間;以加拿大、澳洲來看,這兩個國家通過媒體議價法,要求數位平臺分潤,但數位平臺封鎖在地新聞,造成閱聽人、媒體、平臺三輸局面。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說,現在不只是新聞有價,進入AI時代,其實資料更有價,但無論是加拿大或澳洲都是失敗的,如果數位平臺也把臺灣的新聞鎖起來,華文新聞是不是隻剩中國的聲音?

王鴻薇則表示,現在大型數位平臺可以拿到多數的廣告收益,產出內容的媒體卻不能夠分享這些利潤,立法院有必要協助媒體,讓媒體議價法儘快上路。如果立法院變成Meta、Google的代言人,不理會廣大媒體產業的聲音,這是立法院失職。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指出,立法時必須考慮到兩件事,一是法案定下來後,目標究竟能不能達成,政府會不會執行?其次,很多立委提出的版本是成立基金,但基金卻由政府指派人管理,這些人員怎麼產生,又根據什麼原則分配?

數發部遲遲沒有提出媒體議價草案院會版本,昨天卻突然表示,未來將建置一個媒體共同分潤平臺,讓媒體能夠有訂閱收入。

林宜敬解釋,這個平臺會向所有看新聞媒體的人收費,假設民衆參加這個機制,基本上月付三百元,相當於民衆每個月訂報三百元,之後依新聞點閱的數量分給不同媒體。目前數發部正在積極與Meta、Google協商捐款,希望將平臺的捐款納入機制。

林宜敬說,正與臺灣十幾家媒體初步溝通,目前媒體的迴應相當正面;數發部也已和數位平臺溝通此一想法,Meta、Google也認爲這是一個可行的方式。數發部希望用數位科技商業模式,幫臺灣媒體解決相關困境,他也希望立委可以給數發部三至五個月的時間,持續和媒體、數位平臺以及政府各機關單位溝通,等溝通比較明確後再決定是否需要立法;以現在這個平臺的機制而言,不一定立法,也可以用科技的方式去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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