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詐欺犯開律師所當老闆!男友被控合夥...喊冤:只是情侶互助
▲有律師執照的陳男否認犯行,律師說檢方忽略雙方是情侶會互助。(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陳姓女子未具律師資格,卻與持證男友合開律師事務所5年,陳女以自己名義登記設立,負責招募助理、攬客收費,男友則撰狀、出庭,雙方採「分潤制」營運,涉案金流高達數百萬元。士林地院今(18日)開庭,陳女臨時失聯缺席,律師無奈表示「昨晚還說會來」。陳男則全盤否認,聲稱只是情侶互助。法官諭知,全案移由審理庭。
今日上午開庭,陳女卻臨時「神隱」未現身,其辯護律師當庭無奈表示:「昨晚她還答應一定會來,今天再聯繫就失聯了。」至於陳姓男友則在庭上否認犯行,其律師強調「本案事證尚不足」,並主張雙方只是情侶關係緊密、生活中互有協助,檢方卻將日常互動誤認爲合夥經營。
由於陳男否認犯行,陳女未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移由審理庭續審。
▼無照女律師攜有照男友律師開律師非法撈百萬。(示意圖/翻攝自Facebook/當事人)
起訴指出,2人自2018年至2023年間,先後以「太X國際法律事務所」與「X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名義對外營業,陳女不僅實際管控財務、分配營收,還直接承攬案件、收費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其中單一客戶匯款合計達66萬元。檢察官認爲,2人明顯合夥營運,已構成《律師法》所禁的「無證設所、合夥經營」,請求法院沒收或追徵不法所得。
事實上,陳女曾於2020年間與另一名李姓女子聯手犯下詐欺案,當時她即以事務所法務長身份出面招攬案件,對外謊稱可協助處理企業貸款與法拍屋轉租套房,以「穩賺不賠」話術誘使吳姓民衆多次匯款,總金額高達250萬元。款項最終並未投入任何投資,而用於償還債務與私人消費。
法院審理後認定陳、李2人共謀詐財,態度卸責,情節重大,判處李女10月、陳女8月徒刑,並命沒收犯罪所得共計210餘萬元,其中陳女部分爲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