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味輕食堂食門店無法堂食”追蹤:監管部門介入覈查

新京報訊(記者王子揚)8月27日,新京報記者瞭解到,此前報道的“蔓味輕食北京有門店只有一兩張桌子,卻在外賣平臺標註了‘堂食餐廳’”(詳見8月25日報道《蔓味輕食被質疑就餐環境差:開在菜市場,“堂食門店”無法堂食》)一事,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經介入,正在覈查情況。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蔓味輕食(安貞店)在某外賣平臺上,標註出“堂食餐廳”字樣,但實際上這家店位於一個地下的生鮮蔬菜水果市場內,是該菜市場的一個檔口。門店外面對着一排水果攤位,店內僅有兩張桌子。新京報記者發現,該門店門口張貼了一個提示:“非品牌從業人員禁止私自進出”,消費者並非“品牌從業人員”,也就無法進入堂食。

蔓味輕食(定慧橋店)位於一個社區生活服務中心內,要想到達該店鋪,需要穿過堆滿雜物的擁擠過道,過道內擺滿了大米、方便麪、紙盒、蔬菜等。就餐區就在廚房窗戶外面,放置了一條窄桌子,有四把椅子,就餐區對面也堆滿飲料、方便麪等雜物。

此外,蔓味輕食(東城店)位於一家美食城內,所有店鋪公用桌椅,消費者購買餐品後,可以隨處找一張桌子吃飯。該門店的前臺正隨意堆積着垃圾,紙盒、塑料筐、泡沫箱等廢品隨處可見。前臺也沒有點餐系統,只有做好的幾包餐品放在出餐口等待外賣騎手取餐。蔓味輕食(亞運村店)位於一個2層的美食城內,也是一個檔口,外面擺滿雜物,未開封的用來製作三明治的麪包隨意堆積在點餐檯上,點餐檯前面放了一筐雞蛋和一包大蔥。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隋海旭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商家有義務向消費者如實描述食品和餐廳的真實情況,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如果商家明確標註“堂食餐廳”而事實上並不具備堂食條件,則商家涉嫌虛假宣傳,同時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作爲展示餐品的平臺一方,亦有義務對此進行合理監督和審覈,與商家共同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編輯 李嚴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