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電廠3燃煤機組年底除役 天然氣機組2030年才商轉供電
位於臺塑六輕廠區的麥寮電廠,3部燃煤機組都將在今年除役。(雲林縣環保局提供)
麥寮六輕廠區的麥寮電廠裝置容量共180萬瓩,3座燃煤機組除役時間倒數計時,都將在今年底前除役,麥寮電廠原定2025年燃煤改燃氣,因天然氣接收站及設備汰換需5年時間,到2030年前麥電將暫停運轉。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1999年商轉的麥寮電廠有3座燃煤機組,M02機組與臺電的合約在去年2024年9月到期,雖然操作許可證有限期限到2028年,但已在去年底停止運轉,今年除役。
環保局表示,M01機組與臺電公司合約原本去年5月31日到期,但基於與臺電履約的完整性,今年底前補發不足電量後除役,目前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是到今年6月。
至於M04機組的許可證期限到2027年12月,但與臺電的合約到今年9月22日,合約到期後停止運轉。
麥寮電廠自商轉以來屢有燃煤空污爭議,其中M01機組最高年使用140萬公噸生煤、M02機組151萬2000公噸、M04機組使用193萬2000公噸,一年生煤燃燒量高達484萬4000公噸。
環保局指出,麥電3座燃煤機組發電每年產生的粒狀物約351噸、硫氧化物2689噸、氮氧化物3217噸,對空品影響大;燃煤機組全面除役後,可減少排放二氧化碳量(碳排)分別爲276萬公噸、298萬公噸、380萬公噸。
環保局長張喬維指出,麥寮電廠的燃氣複循環發電組、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新建工程環評2022年12月底通過,但燃煤機組除役後要先拆除舊機組才能改裝天然氣用機組,加上天然氣接收站施做,工期約需4至5年,預估至少要到2030年天然氣機組才能商轉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