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老闆辦公室抽菸「傻X」被開除 案件拖7年!2審判決員工又輸

▲大陸一名女職員在網路痛罵老闆在辦公室抽菸被開除,案件纏訟七年,二審判決還是輸了。(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北京一名女職員因不滿老闆在辦公室抽菸,在微信朋友圈發狂罵「傻X!去死!」激動的字眼,遭公司以「嚴重違紀」爲由解僱,雙方因此對簿公堂。該起案件訴訟長達七年,近日二審判決出爐,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最終裁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合法有效,駁回當事人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綜合陸媒報導,該起事件起於2018年9月27日,當時擔任人力資源管理職務的徐小嬌不滿老闆在辦公室抽菸,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內容稱,「在辦公室抽菸的人是傻X嗎?怎麼還不去死……實名制詛咒你全家。」此言一出,引發公司注意被舉報,並根據公司《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該公司手冊明訂,辱罵、誹謗、威脅、恐嚇、毆打他人等行爲被視爲「丙類過失」,將扣發30%績效工資,並視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得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2018年10月8日,公司以徐小嬌言論構成嚴重違紀爲由,依法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

徐小嬌不服,首先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公司違法解僱,應支付其賠償金共計139,881.61元(單位:人民幣,同下),但仲裁機構未予支持。其後,她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自己並無針對特定對象,僅是針對辦公室吸菸行爲發表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徐小嬌所簽署的《員工手冊》對於辱罵行爲已有明確規範,其在微信公開平臺使用激烈用語,有損他人身心健康,構成丙類過失,屬嚴重違紀行爲。法院指出,公司依法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具備事實與制度依據,並未違法,因此駁回徐小嬌的訴求。

徐小嬌不服判決,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主張其發文是因勸阻上司吸菸未果,屬正當行爲,並援引《勞動合同法》與《北京市控制吸菸條例》主張自己有權揭露危害健康行爲。她也辯稱手冊中所列丙類過失,應當要求辱罵具明確對象且造成嚴重後果,並不適用於本案。

但二審法院不予認同,指出公司所提交的員工手冊經合法程序制定,具法律效力。法院認爲,徐小嬌所發內容已遠超「不文明用語」的範疇,屬於公開辱罵他人,影響公司管理秩序與同仁人身尊嚴。

對於徐小嬌主張其行爲屬制止吸菸的正義之舉,法院指出,即便他人行爲不當,員工亦應以合理合法方式反映問題,而非透過社交平臺發表帶有詛咒與惡意攻擊性的言論。其行爲明顯超出正當範圍,違反公司制度,不具合法性。

二審法院認定原審認事用法正確,駁回徐小嬌上訴,維持原判,公司解除勞動關係行爲無違法。

關於該起案件,大陸網友看法兩極,有人認爲「不管是誰在辦公室確實很沒水準」「員工辱罵不對,但沒必要到開除」。也有人支持按照公司員工手冊規定,言論自由必須邊界。

大陸法律專家指出,雖然員工具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企業亦有維護辦公秩序與人際尊重的權利。「若使用過激、侮辱性言語,可能會超出法律保護範圍,導致勞資糾紛甚至失去工作機會。」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