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一鈞教用過期快篩 立委批「不合安全法規」食藥署未糾正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圖/疾管署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國內新冠疫情持續延燒,快篩第一時間跟不上。引發民怨,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日前曾表示,臨牀一線觀察快篩過期在半年至一年之內,可信度可能還是可以參考。對此,有立委今在立法院質詢時也批「是不合乎醫藥安全和法規的發言。」連連質問食藥署署長姜至剛支不支持該說法?姜則迴應「同意、同意委員」。

新冠快篩第一時間鋪貨趕不及,引發民衆不斷抱怨買不到,紛紛詢問家裡過期快篩是否還可以用?羅一鈞表示,國內快篩效期認定嚴格,部分國家如美國已有將效期展延,而臨牀一線觀察快篩過期在半年至一年之內,可信度可能還是可以參考,但是要當心「僞陰性」問題。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今在立法院質詢時直言,美國要展延快篩效期,都會經過確認,是有審查過程的,不是隨便說過期的還可以用。她痛批「食藥署不用出來糾正這種不合乎醫藥安全法規的發言嗎?不用補充說明嗎?缺快篩就該承認。」陳昭姿也一再追問支不支持羅一鈞說法時,姜至剛只不斷迴應「同意、同意委員」。

姜至剛則表示,羅一鈞當時很認真說過官方很難叫大家用過期快篩,官方就是指食藥署,醫療器材都有使用期限,有效時間都由科學訂下來,但現在一個禮拜159萬劑快篩已經補滿了,現在市面上都是效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