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腳何處 球在輝達手上
輝達臺灣總部進駐北士科T17、T18案陷入僵局,儘管北市府提出替代方案,但是在時間壓力下,輝達是否接受將是關鍵。記者林伯東/攝影
輝達臺灣總部卡關一案,臺北市府打算釋出同樣位於北士科的T12基地,直接和輝達洽談。據瞭解,無論是T17、T18或T12,與新光人壽與輝達簽署的合作意向書(MOU)並不互斥,意即市府可以直接和輝達洽談,目前關鍵在於輝達究竟是否非要T17、T18不可?以及能否接受T12這個選項。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昨呼籲北市府應有魄力直接與輝達對口,積極協助輝達所需要的用地取得,莫再由新壽從中操作。新壽指出,輝達與新壽曾共同拜會臺北市政府,說明MOU主要內容及合作方向,因此北市府自始即知悉雙方合作事宜。且MOU是輝達主動聯繫新壽,要求討論移轉地上權事宜。而MOU雖在九月底到期,新壽還在等待輝達回覆是否同意延長,在未終止前還可繼續談,新壽仍在做最後努力。且MOU只是合作意向,須等到北市府同意移轉後才能簽訂後續有拘束力的協議。
新壽表示,對MOU內容須保密,但可說明的是,經雙方討論及輝達內部評估後,輝達認爲補償未來的租金收入是合理的,並願意承擔該費用,雙方纔簽訂MOU作爲後續合作依據。且補償金額爲輝達與新壽雙方共同同意之商業條款,屬企業間正常商業行爲,與臺北市政府無關,也不涉及市府任何支出。
至於市府是否可以覈准新壽直接將地上權移轉給輝達,新壽委託外部法律顧問審查,也確認此合作模式符合現行法令規範,並將律師建議轉給市府。新壽、輝達與北市府曾進行多次協商,新壽並正式發函向北市府申請同意移轉地上權予輝達,說明其優點及合法性。但北市府回覆須依地上權契約辦理,即建物完成興建後才能移轉給輝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