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垃圾被抓包 婦塞千元躲罰辯「沒人看到」下場更慘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婦人阿鳳(化名)去年5月間趁着凌晨無人時,將一包垃圾棄置於公園布告欄下方,結果當場被清潔隊的巡查人員發現,她爲了避免遭開單舉發,竟拿出1000元鈔票求情「拜託啦,你不要這樣子啦,沒有人看到啦」,反而因此挨告。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法判處阿鳳有期徒刑4個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

▲阿鳳亂丟垃圾被抓包,竟掏出1000元意圖賄賂巡查人員。(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鳳去年5月間趁着凌晨無人時,將一包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的家戶廢棄物,棄置於公園的布告欄下方,正好被清潔隊的巡查人員撞見,當場遭攔查取締。

阿鳳爲了避免挨罰,竟從皮包內取出現金1000元,並放在巡查人員的舉發本上,經對方告知「塞錢是違法的」,仍持續求情「拜託啦,你不要這樣子啦,沒有人看到啦」。

巡查人員立即拒絕,最後不僅依規定舉發阿鳳亂丟垃圾的行爲,還將阿鳳的1000元交給臺北市環保局政風室查扣。阿鳳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她在警詢、偵查、本院審理程序中均坦承不諱。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阿鳳因爲亂丟垃圾挨罰,爲了不被舉發,竟意圖以現金1000元賄賂,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她只是因爲一時失慮觸法,所犯罪質惡性並非重大,犯後也已經坦承全部犯行,而且深具悔意,最終依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爲行求賄賂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個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還要參加4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