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垃圾遭開單!婦人求「免罰單」 硬塞千元:拜託沒人看到
臺北市一名謝姓婦人,爲貪圖一時方便,未依規定丟棄家戶垃圾,當場被環保局巡查員逮個正着。她爲了省下1200元的罰單,竟異想天開掏出千元鈔,硬塞給執法人員,還不斷哀求「拜託啦,沒有人看到啦」,企圖行賄換取免罰。(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一名謝姓婦人,爲貪圖一時方便,未依規定丟棄家戶垃圾,當場被環保局巡查員逮個正着。她爲了省下1200元的罰單,竟異想天開掏出千元鈔,硬塞給執法人員,還不斷哀求「拜託啦,沒有人看到啦」,企圖行賄換取免罰。此舉當場遭嚴正拒絕,最終不僅罰單照收,還被依貪污罪嫌送辦。臺北地院審結,依「非公務員對公務員行求賄賂罪」判處謝婦4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但給予緩刑2年自新機會,條件是必須接受4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30日凌晨,謝婦在臺北市中正區齊東公園旁,未使用專用垃圾袋,隨意將一包家戶廢棄物丟在布告欄下,當場被臺北市環保局中正區清潔隊的劉姓巡查員攔查。
謝婦爲了避免被開單,竟當場從皮包拿出1000元現金,直接放在劉員的舉發本上。劉員立即厲聲拒絕:「執行公務不收錢,塞錢是違法的!」並多次要求謝婦將錢收回。但謝婦不死心,持續盧着巡查員,直說:「拜託啦,你不要這樣子啦,沒有人看到啦。」拒絕將錢拿回,執意行賄。
劉員不爲所動,堅持拒收賄款,在完成舉發程序後,立即將千元鈔票交由政風室查扣,並依法開罰。
法院審理時,謝婦坦承犯行。法官認爲,謝婦爲求免罰竟對依法執行的公務員行賄,行爲確實不該,嚴重破壞公務員潔操與官箴。但念在她坦承犯行,行求金額僅1000元,情節尚屬輕微,且違規罰鍰也已繳清,因此依法予以減刑。
最終,法官判處謝婦有期徒刑4月,並宣告褫奪公權1年。但考量她無前科,給予緩刑2年機會,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完成4場法治教育課程,希望能讓她深切記取教訓。至於她當初硬塞的1000元賄款,則宣告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