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譴責周萬來缺席 韓國瑜:依憲法沒出席義務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左)缺席司委會,綠委不滿提出譴責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右)2日在院會休息前提出憲法迴應,稱無列席義務。記者曾吉鬆/攝影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本週三度缺席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定的專案報告,民進黨立委不滿,日前對周提出譴責案。立法院長韓國瑜昨在院會宣告,立法院之幕僚人員,與憲法規定的「政府人員」不同,司委會排案逾越了相關規定,因此他請周萬來等幕僚人員毋庸列席。
立院司委會本週一連三天邀周萬來針對不同議題進行專案報告,周萬來三度缺席,引發民進黨籍召委莊瑞雄等綠委不滿,對周萬來提出譴責案。
韓國瑜昨在院會結束前宣告,針對近日司法法制委員會就立法院幕僚長等幕僚人員未列席委員會專題報告予以譴責一事,他近日發文給各委員會召委及發佈新聞多次說明,各委員會召委邀請本院秘書長列席報告,應確實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之規定辦理排案。韓國瑜指出,由於本週司法法制委員會安排之議程逾越了上述規定,因此他請周萬來等幕僚人員毋庸列席。
韓國瑜強調,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立法院常設委員會固可邀請政府人員到委員會備詢,但依照大法官解釋第四六一號解釋意旨,鑑於「立法院監督行政、行政向立法負責」之憲政本旨,憲法第六十七條所稱「政府人員」是指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所屬人員,從大法官的解釋即已相當明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