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譴責周萬來缺席委員會 韓國瑜引憲法宣告:無列席義務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左)率相關局處首長進行專題報告,不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已下令,立法院非立委監督對象,民進黨立委再度通過臨時提案,譴責周萬來藐視國會,立法院長韓國瑜(右)下午在院會休息前提出《憲法》迴應,稱政府人員指的是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和所屬人員,立法院幕僚人員無列席義務。記者曾吉鬆/攝影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本週三度缺席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定的專案報告,引發民進黨立委極度不滿,對周萬來提出譴責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在院會中宣告,立法院之幕僚人員,與憲法規定的「政府人員」不同,司委會排案逾越了相關規定,因此他請周萬來等幕僚人員毋庸列席。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本週一連3天邀請周萬來等人針對不同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不過周萬來三度缺席,引發召委委莊瑞雄等民進黨立委極度不滿,對周萬來提出譴責案。

韓國瑜今天在立法院院會結束前宣告,針對近日司法法制委員會就立法院幕僚長等幕僚人員未列席委員會專題報告予以譴責一事,他近日發文給各委員會召委及發佈新聞多次說明:各委員會召委邀請本院秘書長列席報告,應確實依照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之規定辦理排案。

韓國瑜指出,由於本週司法法制委員會安排之議程逾越了上述規定,因此他請周萬來等幕僚人員毋庸列席。

韓國瑜強調,依憲法第67條規定,本院常設委員會固可邀請政府人員到委員會備詢,但依照大法官解釋第461號解釋意旨,鑑於「立法院監督行政、行政向立法負責」之憲政本旨,憲法第67條所稱「政府人員」係指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所屬人員,從大法官的解釋即已相當明瞭。

韓國瑜說,立法院配置院會、委員會及各單位之幕僚人員,系協助委員行使之職權並辦理各行政事項,依法受院長指揮監督,與憲法第67條所定政府人員受立法監督有所不同,因此針對委員會召委未依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辦理之專題報告排案,本院幕僚人員自無列席義務。

韓國瑜並要求議事人員,將此宣告發文各委員會幕僚主管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