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旅行社代辦陸居住證 要罰

陸委會表示,依規定,國內旅行業者不能代辦中國大陸居住證、定居證及身分證,或「福馬同城通」交通卡,否則將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最高可罰緩50萬元。(圖/取自陸委會臉書)

賴政府持續清查國人是否持有大陸身分證件,陸委會昨表示,依規定,國內旅行業者不能代辦中國大陸居住證、定居證及身分證,或「福馬同城通」交通卡,否則將違反「兩岸條例」第卅三條之一規定,最高可罰鍰五十萬元。

陸委會透過官方社羣平臺發佈,中共對臺統戰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透過我國旅行社招攬國人赴陸,順便辦證。但陸委會提醒,依規定,國內旅行業者不能代辦大陸居住證、定居證及身分證,或具有統戰性質的「福馬同城通」交通卡。

陸委會指出,旅行業者未經政府許可代辦上述業務,或與大陸黨政軍爲合作行爲,已違反兩岸條例第卅三條之一,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陸委會更向旅行業者示警稱,政府已積極查處中,請勿以身試法。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近日媒體專訪時也提到,陸委會已行文給觀光署,觀光署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已發函全國旅遊業者,要求公司行號、旅行社不能代辦中共相關身分證件或交通卡核發。